索  引  号: 13649/2023-2616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公示
2023-05-04   14时45分 浏览次数: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以下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医疗机构名称:平泉启明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平泉市福佑路府佑家园小区8-1号楼1-5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44-213082317A5121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其他:电梯间

有效期:2023年04月27日-2024年04月26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承医广[2023]第04-27-22号

 

 

 

 

                          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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