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23-26287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业务的公告
2023-05-29   11时28分 浏览次数:

为提高建筑施工企业资金流动性,缓解资金占用压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河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5家保险公司作为承德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经办保险机构,从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业务。

一、工资保证金保险的实施范围条件

各县(市、区)区域内,2023年新建(续建)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工程项目,且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连续2年内无欠薪记录的,可以申请以工资保证金保险的方式替代工资保证金。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保险办机构办理工资保证金保险业务,不得跨区域申办。

工资保证金保险办理流程

符合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核定需要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数额,到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保险办机构办理工资保证金保险业务将保险保单正本交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业务经办保险机构

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中心支公司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

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5.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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