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2/2023-261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河北省统计局2022年第1统计督察组向承德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2023-05-17   09时18分 浏览次数: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河北省统计局于2023年5月16日向承德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河北省统计局副局长王素君代表第1统计警察组通报督察意见,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健主持会议并做表态发言,第1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承德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2022年12月25日至31日,河北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承德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承德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承德落实落地,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督促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督察发现,承德市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在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方面,传达学习不够及时。二是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责任意识不够强,推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够。三是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一些地区和部门仍然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相关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四是在统计数据质量方面,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督察组向承德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意见建议:一是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压紧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严格依纪依法问责追责,及时通报曝光统计违法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三是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四是认真做好统计督察中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河北省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健同志表示,省统计局督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既肯定了我市统计工作取得的成效,又精准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同时对抓好整改落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我们做好整改工作的有力指导和重要遵循。我们对省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认真按照督察反馈意见和素君局长的讲话要求,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不折不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整改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坚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抓好整改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我市4方面12个问题,点到了具体县区、具体部门。相关县区和部门要针对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照梳理,逐一建立清单台账,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市委、市政府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将整改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按时间节点交账,坚决防止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市将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坚决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把整改落实与破解统计工作难点堵点、推进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督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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