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7/2023-2792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文件编号: 承供销发〔2023〕2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承德供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5-15   17时49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发《承德供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承德供销集团:

承德供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已经市社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

                                              2023515

 

供销系统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全市供销系统内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确保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和市安委会《承德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将本次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方位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市供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督导社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能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苗头。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根本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三)基本要求。

1、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仓储单位、烟花爆竹仓库、在建(改建)工地、用火用电和燃气、出租(发包)资产等重点领域,针对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消除盲区漏洞。

2、细化责任。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承德供销集团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承德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扎实开展全市供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3、务求实效。要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在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分析,找准症结“病灶”,采取源头治理的根本方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二、主要内容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承德供销集团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社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级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情况;各级社领导班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带头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情况。社属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情况

(二)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级社各单位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企业、仓储单位、在建(改建)工地、出租(发包)资产、公务车辆等进行重点排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1、制度落实情况。合法经营情况;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完善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档案管理情况;风险点标识、管控等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2、消防设施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人员集场所管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门卫值班情况,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用电安全,线路是否老旧,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用电负荷情况;消防设施完备和运行情况;人员基本消防意识和能力情况;安全用水、用气情况;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电梯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人流高峰期安全引导员设立情况等。

4、仓储单位管理情况。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其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情况;是否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不按照规定配齐并维护保养到位的情况;是否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不畅通的情况;是否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存在违章现象的情况;是否有不按照规定开展初期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情况等。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管理情况。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存在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以及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情况;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存在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重机械及设备、深基坑开挖和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宿舍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程用料是否达到阻燃标准等。

6、出租、闲置资产管理情况。出租资产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出租方安全生产督促责任落实情况等。闲置资产封门闭窗、断水断电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明闲暗用形成安全隐患的情况。

7、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社属企业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8、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环节、高风险设施要结合实际加密演练频次,确保每名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掌握逃生自救技能。

9、健全内部举报奖励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奖励标准,鼓励单位员工积极向本单位举报作业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单位入口明显位置设立安全生产网格员公示牌,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内部举报奖励公示牌,列明各级各有关部门举报受理渠道和有关政策。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奖励标准,列入新上岗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必修课,培训时间不少于2学时。

10、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修定、完善和评审情况;应急队伍、防灾救灾物资、装备的更新情况和演练情况;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情况,对事故上报责任和程序的知晓情况。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个阶段,自即日开始到2023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持续推进)。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承德供销集团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开展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建立台帐清单。企业排查整治台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

(三)常态化督导检查(5月至11月底)。加强对各基层社和所属企业督促指导,突出“端午”“十一”、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结合专项行动阶段任务需要,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是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省安委会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扎实组织,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狠抓督导落实。专项行动的开展,是促进全省供销系统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生产系数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工作的末端落实,确保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三)按时统计报送。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承德供销集团请于5月19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社流通网络科,并于8月8日、12月8日前上报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

联系人:张志强、张鹤丹

 话:2037608

 箱:cdgxs2022617@163.com

 

附件:1、承德供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分组

 

 

 

 

 

 

附件1

承德供销系统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决定成立承德供销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刘英杰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郑建丰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于雪梅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孟韫思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员:杜会山  四级调研员

徐铁燕  四级调研员

张莹莹  市供销合作社财务科科长

张丽君  市供销合作社合作融资服务科科长

    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

张志强  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市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科科长 

张新宇  市供销合作社合作人事科科长

周石磊  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翠柳  市供销合作社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于雪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分组

 

第一组:包联丰宁县、宽城县、兴隆县供销社,联系承德

销集团

  长:郑建丰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员:徐铁燕  四级调研员

张新宇  市供销合作社人事科科长

张莹莹  市供销合作社财务科科长

第二组:包联承德县、滦平县、隆化县供销社

  长:于雪梅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员:    市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科科长

张志强  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王翠柳  市供销合作社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第三组:包联平泉市、围场县、营子区供销社

  长:孟韫思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员:周石磊  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丽君  市供销合作社融资服务科科长

    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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