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2/2023-28169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3〕1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省属以上有关企事业单位:
《2023年度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度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办理要求
为认真做好2023年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市政府确定承办工作四项责任目标: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规范化率达到100%;走访代表委员率达到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收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要认真清点,逐件核实,建立台账。
要认真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承办工作责任制,将每一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都具体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要根据办理任务分解情况填写《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书面反馈提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代表委员并沟通确认。《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于4月2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注重分析,及时办复
各承办单位要充分发挥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对决策的参考作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重点,加强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前综合分析,从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批评意见中,抓住热点难点和代表委员关心关注的焦点,找准、提炼出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和信息,拿出落实意见,拟定工作方案,形成专题报告报单位负责同志。综合分析专题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承办市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会办单位要在6月15日前将会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在8月15日前答复代表或委员,因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需报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市“两会”闭幕后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的时限办理和答复。
国家级和省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时限,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方案或督办通知明确的截止时间办理。
三、突出重点、开门办案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聚焦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反映的突出问题,筛选确定 1~2 件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填写《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登记表》(见附件2),于4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对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要开展“开门办案”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要包案办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谋划;深入实地调研,加强协调督导;注重推动落实,提高办理质量。通过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确保解决一方面实际问题,推动一个领域工作。各承办单位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开门办案”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30 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四、规范办理,确保质量
坚持“谁承办谁负责”,各承办单位要严格审核责任,逐级审核把关,确保答复内容客观详实,解决措施明确具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答复格式见附件 3、4)。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要在答复函首页右上角标注类别: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所提意见和建议(本年度能够基本解决),标注A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意见建议得到采纳,所提问题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标注B类;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所提问题因与法律和政策规定不符或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解决的,标注C类。
承办单位要依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函和会办件办理意见首页右上角标注是否公开。未作标注的,均视作同意公开。会办单位要主动向主办单位提供是否公开的意见,主办单位应与会办单位沟通确认公开情况。需公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原文内容的,应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主办单位要在办理结果答复代表委员之日起 15日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或新媒体等平台将答复函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公开。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复文公开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参阅件,不需要作出书面答复,由承办单位在相关业务工作中认真研究参考。承办单位应结合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内容,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告知代表委员有关研究参考情况。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情况填写《参阅件联系沟通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分别抄报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1份和市政府办公室1份,可公开建议电子版发至市政府办公室;政协提案答复函分别抄报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各1份,电子版上传至市政协提案办理智慧平台。
五、加强沟通,深入协商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按照“先沟通协商、后办理答复”原则,大力推行现场办案、联合办案、会商办案等做法,创新办理方式和路径。要深入开展办理协商,积极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请进来”交流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也可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联系代表委员,并作好书面记录。做到办前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愿、明确办理方案,办中主动求计问策、共商办理措施,办后虚心征求意见建议、改进完善工作,确保实现100%与代表委员走访沟通,努力取得代表委员对承办工作的理解和满意。走访代表委员必须由承办单位直接组织进行,可单独走访,也可集中走访,坚决杜绝下级和基层单位走访。9月30日前将《走访代表委员专用卡》(件附件6)报市政府办公室。
六、加强办理,督导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将承办工作纳入督查工作重要内容,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开展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采取电话催办、会议督办、现场督导、定期通报等形式,全力抓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
对日常承办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实施动态调度和过程控制;对重点处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影响承办工作整体进展和平衡发展的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难点问题,实行联合督导;对反馈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逐项挂账督办。对代表委员反馈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进一步研究办理的,要深入查找原因,积极改进工作,当面走访沟通,争取代表委员理解和认可。
各承办单位于9 月30日前对2023年度办理的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面进行“回头看”,逐件梳理复查答复意见落实情况。对办理结果标注为A类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核实是否落地落实;对办理结果标注为B类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核实是否推进实施,是否取得工作进展;对没有落实或进展不力的,要加大督导力度,努力破解难题。承办单位要根据复查落实情况,认真填写《市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查表》(见附件7),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七、做好总结,重视宣传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承办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承办工作年度总结,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承办单位要将承办工作年度总结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司景伟、李名航,联系电话:2051358、2057644(传真);邮箱cdzfbtak@163.com;地址:市行政中心南楼615室)。
附件:1.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责任分解表.doc
抄送: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人大选任委、市政协提案委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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