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6/2023-26045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
关于公示翠园小区项目局部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翠园小区项目用地位于双桥区小南沟,北起石油南路,南邻南环路,东、西至山脚。规划总用地面积30005平方米。原方案于2015年6月29日经市规委会主任委员议事会审议通过。规划总建筑面积829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00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82平方米),容积率2.33,建筑密度22.7%,绿地率30%,停车位323个。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拆迁户及购房户入住问题,建设单位申请对原方案未建部分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一是1#楼由地上13层调整为地上17层,同步调整内部功能;二是在5#楼西侧增建1个单元,增建层数为15层;三是8#楼取消,布置停车位;四是9#由地上2层幼儿园调整为地上4层地下1层住宅建筑;五是利用6#北侧与3#楼南侧高差,新建1栋3层配套楼,并对配套设施位置进行调整;六是地下车库局部调整。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89561.07平方米(地上78391.20平方米,地下11169.87平方米),容积率2.61,建筑密度22.03%,绿地率30.64%,停车位314个。详细内容见公示总平面图、效果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翠园小区项目局部调整方案向社会公示。欢迎规划项目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如需召开听证会,可将书面申请及意见提交至我局。
公示地点:规划方案图纸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规划展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规划公示栏,此通知同时在项目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
1、公示时间: 2023年4月21日-4月30日共10日。
3、公示内容:规划总平面图、效果图。
4、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可提交至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桥区分局。
联系电话: 0314-2073928
地 址:承德市广仁大街路北21号。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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