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7/2023-2791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 |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
文件编号: 承供销发〔2023〕1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承德市盘活农村资源创新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业银行联合制定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农权贷”)工作力度,助力乡村振兴,达到积极稳妥、应贷尽贷、统筹推进的工作目标,现就做好2023年“农权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贷款对象
通过市、县两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成交易鉴证或登记的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私营企业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成为贷款对象。根据产权实际情况,农户贷款单户最高不超过50万元、法人贷款单户最高不超300万元,贷款期限1-5年,原则上贷款利率不超过5%。
二、扩大业务范围
可办理抵押贷款的农村产权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村生物资产等农村产权。
三、规范贷款流程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农业银行资源互认、数据共享,相互推荐,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贷款业务:
1、客户推荐。借款人到所在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交易鉴证书或权属确认书,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向农业银行推荐“农权贷”优质客户;正在农行办理贷款的借款人,有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作为押品进行担保的,由农业银行推荐给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交易鉴证或权属确认书。
2、签订合同。以抵押方式办理信贷业务的,原则上应与抵押人签订担保合同(个贷业务采用主从合一合同的,只签订借款合同),并根据农业银行用信管理、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
3、抵押登记。借款人、抵押人和农业银行持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农村产权抵押登记证书》,并负责押品的登记、公示、备案工作。
4、发放贷款。农业银行取得《农村产权抵押登记证书》后,按照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加强沟通对接
市农行已把2023年“农权贷”业务全年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支行,并将“农权贷”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按月进行通报和督导。市社与市农行建立了业务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办理“农权贷”业务时可及时联系农行各支行联系人,共同推进“农权贷”业务快速发展。
五、强化宣传督导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结合2023年农村产权政策大宣讲、大培训活动契机,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和“农权贷”业务宣传推广,提高广大农户、涉农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严防金融风险,加强日常风险监控,重点做好业务风险管控,确保双方合作健康长效运行。市社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2023年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任务表
附件2:农业银行各支行联系人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 2023年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任务表 单位:万元 机构名称 任 务 围场县 350 丰宁县 350 隆化县 350 滦平县 350 兴隆县 350 平泉县 350 宽城县 350 承德县 350 营子区 50 双桥区 50 高新区 50 双滦区 50 合 计 3000 附件2: 农业银行各支行“农权贷”业务联系人 县(市、区) 姓 名 联系方式 围场县 赵树军 13832411189 丰宁县 杨雪婷 15233462326 隆化县 王德才 13932468936 滦平县 穆建国 13191897112 兴隆县 冯俊武 13833437918 平泉市 于晓君 18632436589 宽城县 杨 瑞 15831466503 承德县 刘文彦 18603242986 双桥区 万中起 13932432406 双滦区 王辉宇 18803240500 营子区 高文杰 13603148786 高新区 廖海峰 1370314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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