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省煤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了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承德市应急管理局联合两个产煤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多措并举、大力开展煤矿瓦斯、水害防治行动。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督导各产煤县、煤矿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从思想上树立煤矿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督导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本单位瓦斯管理、水害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总工程师必须落实技术第一负责人责任,坚决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防止瓦斯超限,加强瓦斯治理。值此春夏交替季节,自然风压变化大,对矿井全风压通风影响较大,督导煤矿加强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严格防控瓦斯超限风险。督促煤矿企业加大瓦斯重大风险研判力度,制定卓有成效的防控措施,严格做到应抽尽抽、抽采达标。督促煤矿企业全力开展排查瓦斯事故隐患排查,建立瓦斯隐患排查台账,制定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确保瓦斯隐患动态清零。
三是超前防范,加强汛期防治水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开展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排查,煤矿企业必须采用物探、钻探或者化探等方法查明隐蔽致灾因素,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老空水分布范围等水文地质条件,正确划分“三区”(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实行水患区域“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严禁在禁采区内进行采掘作业,严禁在缓采区内进行回采作业和与水害探查、治理无关的掘进作业,正常掘进作业时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制度。煤矿企业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汛期前要组织开展1次水害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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