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51/2023-25616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在销售环节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治理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承德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对辖区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并进一步宣传无线电管理的相关政策。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商户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所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是否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是否销售“黑广播”“伪基站”、考试作弊器材、手机信号放大器等非法设备情况。执法人员向商户介绍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相关规定,讲解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信息平台使用方法,并对商户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同时执法人员还对商户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河北省无线电管理规定》中有关使用和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相关规定。在此次执法检查活动中,共检查商户4家,抽查设备40余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40余份,检查发现个别商户存在未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销售备案,以及新到货设备未及时更新备案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法律意识,宣传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有效维护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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