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24-0018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2-08   16时38分 浏览次数:

 承人社字〔2023〕2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人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承德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承双随机办〔2023〕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推动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全市人社系统“一单两库”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以开展联合抽查为重点,不断扩大全市人社系统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使联合抽查成为部门(单位)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

(三)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完善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全市人社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推动全市人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水平。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加强对全市人社系统随机抽查工作的督导检查,以督查促发现问题、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动态调整“一单两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要及时动态调整人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把适用随机抽查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市本级、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同时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并完成与“互联网+监管”中监管事项的映射。要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完成全业务系统“两库”的分类标准,做到分类科学、标注准确。各地人社部门要依据三定方案明确的监管职责及时对相关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开展随机抽查检查打好基础。(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监察支队、社保局等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4月前)

(二)积极推进联合抽查。按照统一谋划、主管牵头、积极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抽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要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单位)数量,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确保全市人社系统联合抽查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20%,抽查主体数量占比不低于总数的10%,使联合抽查成为部门(单位)之间日常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检查对象)的干扰。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监察支队、社保局等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通过随机抽查工作实践,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治理欠薪等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监察支队、社保局等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认真学习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随机抽查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监察支队、社保局等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注重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要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管理人员系统使用培训有机结合,突出《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学习运用,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责任单位:劳动保障监察科、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监察支队、社保局等单位;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细化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搞好协调配合。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实施监管,注重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主动配合,开展联合抽查监管,同时,做好对基层业务单位的指导、督促,深化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提升工作实效。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以查促发现问题、以查促整改落实,推动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认真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局各有关科室、单位每月20日前将月报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2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总结报送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联系人:东立芳    联系电话(传真):2028991

 

附件:1.承德市人社局2023年度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承德市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1

承德市人社局2023年度单位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科室

联合科室

抽查

时间

2023001

2023年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联合随机抽查001

001号

2023年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定向

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抽查比例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的检查。对国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资、奖金的分配的监督检查。对企业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外国人就业的监督监察。

2023年2月28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企业(市本级范围用工主体)

劳动关系科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科、监察支队

2023年5月至8月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年度+行政区划+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具体实施抽查方案名称为准。

2.市以下均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附件2

 

承德市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比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

时间

2023001 

2023年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01

0001 

2023年度重点县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定向 

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抽查比例

《承德市“分业联查”清单》所包含的牵头和参与部门的抽查事项

重点县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市人社局

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2023年3月至5月

备注: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联合抽查+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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