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7/2023-32858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2023-12-28   17时50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机构职能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和社有资产运营,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

(二)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县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指导系统企业做好化肥、农药等国家和省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指导系统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指导推进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运营。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信息宣传、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访和机关后勤等工作,承担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指导系统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

(三)财务科。负责市社财务会计、系统财务、部门财政预决算,社资委日常工作。负责编制系统和所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系统和所属企业的改革发展。负责所属企业的改制、经济运行跟踪、经营业绩的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设立、整合、撤销等提出意见。履行社有企业出资人代表职责。制定系统企业项目建设规划。指导系统和所属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组织直属企业对风险进行排查、评估、清收、处理等工作。

(四)合作指导科。参与拟订有关法规,承担系统综合改革的指导,开展重大问题调研和改革政策研究。承担系统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系统表彰、系统劳动和社会保障、对成员的评价考核、市社法务等工作。制定系统经济发展与改革规划。承担系统乡村振兴、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指导协调系统重要商品储备工作。承担系统统计、经济运行、产业整合、信息化和科技推广等工作。

(五)融资服务科。拟订系统融资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内投融资担保、农村产权交易等涉农金融服务,承担融资风险排查、防范并履行相关属地风险处置职责。指导推进全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市场建设和管理。负责合作发展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流通网络科。制定系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推动系统市场体系建设、流通网络体系建设、电子商务等工作。承担投资项目管理。

(七)监事会办公室(内审科)。承担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社及所属企业的审计。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业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丽正门大街5号

办公室负责人:万超

办公室电话(传真)0314-2023771

    箱:cdcoop@sina.com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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