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3-330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承德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3-12-18   16时23分 浏览次数:

一、起草背景

2013年5月29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承德市暴雨灾害防御办法》(承市政办〔2013〕10号),自公布施行以来,在防范应对全市历次暴雨灾害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气象防灾减灾面临的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并发重发以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避免和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2023年新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气象局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和我市暴雨灾害防御实际,经过多次修改,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承德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说明印发本细则的依据,各级政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承担的主要职责,通过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部分,预警发布与传播。明确暴雨预警信息发布权限、预警级别和不同预警级别时各媒体、单位传播的方式,强调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联络员应当及时做好暴雨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播。

第三部分,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在不同应急响应级别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承担的职责,特别是细化了工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和公众应分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救护措施。

第四部分,法律责任。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部分,附则。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范。

三、与原文件主要区别

《实施细则》在原文件基础上充分吸收了近年来成功防范应对暴雨灾害的经验做法,突出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明确了暴雨预警级别和响应等级,增加“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等相关内容,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了部门职责,完善了以暴雨预警为先导的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在分级应急响应中对有关部门采取的联动措施作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特别是高级别预警下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措施。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暴雨灾害防御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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