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6/2023-32355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公 告
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拟于丰宁满族自治县万胜永乡、外沟门乡、四岔口乡、鱼儿山镇、小坝子乡建设的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部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826202200009号)于2022年12月12日核发。因该项目用地位置发生变化,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将润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部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826202200009号)(正副本)作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30826202200009号)自2023年11月9日起自行失效。
特此公告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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