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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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主体 | 计费单位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对象 | 征收方式 | 减免规定 | 备注 |
1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1、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收费标准为:设区市、雄安新区每平方米300元;县(市)每平方米200元。2、防护等级6B级意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缴纳;收费标准为:设区市、雄安新区每平方米1500元;县(市)每平方米1000元。 | 承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元 | 冀发改公价[2022]1449号 | 市主城区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企业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扫码缴费 | 《承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等六部委 2019年第76号公告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报告 》、《关于减免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学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有关收费的通知(冀教发[2020]14号)》、《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13]10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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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住宅148元/平方米、非住宅110元/平方米 | 承德市双桥区行政审批局 | 元 | 承财城建[2017]20号 | 双桥区内进行新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 | 企业、自然人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扫码缴费 | 《财政部等六部委 2019年第76号公告 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报告 》、《关于减免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学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有关收费的通知(冀教发[2020]14号)》、《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13]10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计价格〔2000〕4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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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道路挖掘费 | 1 水泥路面(快速路) 平方米 705;2 水泥路面(主干道) 平方米 595;3 水泥路面(次干道) 平方米 538;4 水泥路面(支路) 平方米 409;5 沥青路面(快速路) 平方米 554;6 沥青路面(主干道) 平方米 548;7 沥青路面(次干道) 平方米 460;8 沥青路面(支路) 平方米 328;9 彩色环保砖便道 平方米 243;10 花岗岩便道 平方米 487;11 石材便道 平方米 362;12 石材类停车场便道 平方米 432;13 普通砖便道 平方米 137;14 土便道 平方米 46;15 花岗岩路缘石 米 188;16 石质路缘石 米 93;17 混凝土路缘石 米 60;18 回填砂 深0-1米 平方米 225;19 回填砂 深1-2米 平方米 498;20 回填砂 深度每增1米 平方米 272;21 回填土 深0-1米 平方米 82;22 回填土 深1-2米 平方米 173;23 回填土 深度每增1米 平方米 91;24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快速路) 平方米 440;25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主干道) 平方米 413;26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次干道) 平方米 358;27 水泥路面 面层加宽(支路) 平方米 279;28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快速路) 平方米 324;29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主干道) 平方米 324;30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次干道) 平方米 218;31 沥青路面 面层加宽(支路) 平方米 192;32 彩色环保砖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127;33 花岗岩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369;34 石材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261;35 普通砖便道(面层加宽) 平方米 62;36 砖砌检查井∮1000 座 10250;37 砖砌检查井∮1500 座 12350;38 砖砌检查井∮2000 座 14714;39 砖砌收水井680*380 座 1789;40 砼管∮300 米 504;41 砼管∮600 米 1612;42 收水井盖维修更换790*584 套 1236;43 检查井盖维修更换∮620-∮700 套 1400。 | 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元 |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 | 市区主干道的道路挖掘 | 企业、自然人 | 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扫码缴费 | 无 |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 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除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外;要加倍收取挖掘修复费。具体为:一年内收取3倍、两年内收取2.5 倍、三年内收取2倍、四年内收取1.5倍、五年内收取1.2倍的全程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掘路面积不足一平方米的按照一平方米收取。冬季掘路(11月15日至翌年的3月15日);在规定年限加收基础上加收1倍掘路修复费。人为损坏市政设施的;将按照本标准的2倍进行收取修复费用。 |
监督举报电话:0314-2097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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