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10/2023-00466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2023-01-30   16时24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计费单位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征收方式减免规定
1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276元/人(执业医师)            138元/人(助理执业医师)承德市卫健委考试中心冀价行费(2013)54号
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61号
承德考点报考人员审核通过报考人员缴入国库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费132元/人承德市卫健委考试中心冀价行费(2013)54号
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61号
承德考点报考人员审核通过报考人员缴入国库
3医学自学考试54元/人承德市卫健委考试中心冀财规(2000)34号承德考点报考人员报考人员缴入国库
4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200元/例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6]99号)承德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直接缴入国库
5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4500元/例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6]99号)承德地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由申请鉴定方预缴鉴定费直接缴入国库
6职业病诊断鉴定5000元/例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卫生计生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6]99号)承德地区职业病诊断鉴定由用人单位缴纳鉴定费直接缴入国库
7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省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单人单管检测每样本不高于60元;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25元收费;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15元收费。(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不再另行公示)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份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文件,冀财非税[2020]14号文件,冀发改公价[2021]1190号文件。核酸检测试剂耗材费;医废处理费重点监测人群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全额上缴财政。

监督举报电话:0314-7558561   0314-2273118  0341-207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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