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等三个地方(单位)入选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2023-01-28   11时23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林海娇)近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283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丰宁满族自治县、塞罕坝机械林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3个地方(单位)榜上有名。


据了解,此次获评的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国家民委表示,希望被命名的地方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探索更多经验、争取更大成绩,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树立了榜样,增进了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激发了全市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创美好生活的热情,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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