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2022-08-10   07时14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邢璐瑶,通讯员刘畅)日前,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我市开始试运行。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我市将双向开通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需求。

4月以来,我市积极对接天津、山东青岛等地医保部门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参保居民和在职职工、退休职工不同险种,采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等不同方式,开展跨省直接结算联调测试,6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并通过了国家医保局的验收。

作为参保地,我市具有以上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的参保人员,到省外开通相关病种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相关费用可以直接联网报销。作为就医地,外省具有以上5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的参保人员,到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就医时,相关费用可在这两家医院直接联网报销。

据介绍,我市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使用全国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种代码及病种名称,暂按项目付费方式进行结算,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的医疗保障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规定。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具备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的异地参保人员提供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时,应专病专治,合理用药,将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分病种单独结算。目前,门诊慢特病告知书已经正式对对应统筹地区参保人展示,参保人员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查询。

截至7月25日,我市到外省就医结算112人次,涉及医疗费用总额10.38万元,其中医保基金支出5.33万元。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扩大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医院范围,2022年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接入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系统达到100%,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垫资”难题,提高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险的获得感和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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