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610/2022-27361 |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与计生、妇女儿童工作 |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市卫提字 〔2022〕第 5号 (A)类
是否同意公开(是)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
会议第1654号建议的答复
张卉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全球新冠疫情不断加速蔓延态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已成为共识,防控工作具有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应急物资储备是疫情防控的关键一环,是疫情防控的物质支撑和后勤保障。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贯彻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多次召开了市防疫物资保障组会议,对防疫物资保障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落实。印发了《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保障原则和主要任务,对物资保障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工作更加衔接顺畅。二是全面落实各项防疫物资保障任务,切实增强物资储备能力。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以医疗机构满负荷运转、全员核酸检测和重点场所、重点人员为重点,切实保障紧急状态下医疗应急物资供应安全。根据区域人口基数和流调、消毒、转运、隔离、救治等专业队伍配置情况,科学储备防护用品、消毒器械及药品、转运车辆及器具、救治设备及药品等防疫物资,从监测情况看,目前物资储备充足,能够满足医疗机构30日满负荷运转医疗物资需求。三是全面完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物资保障水平。突出防疫物资采购、生产、调度等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物资保障水平。完善物资采购管理机制,对防控物资需求、库存、使用、捐赠等实行了“四本台账”管理。完善企业生产调度机制,我市共有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22家,被列入河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清单。常态下,监测企业生产运行、物资库存和原材料库存情况,随时做好物资应急供应的生产准备工作。应急状态下,选派驻企特派员指导物资生产保供,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保障物资生产供应。完善综合协调调度机制。为有保障紧急状态下医疗应急物资供应安全,强化协调调度,细化应对措施,全力做好保供准备工作。在加强日常物资采购工作基础上,与7家重要物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直通机制,可随即启动物资供应,及时补充短缺重要防控物资。在加强各县市区物资储备监测基础上,加强县市区横向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必要时协调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及省物资保障组予以临时调配。加强与省物资保障组沟通协调,当出现严重疫情或其他因素,市域内物资不能保障的情况下,申请省物资保障组调拨援助。市工信局会同市卫健委对短缺的重要医疗物资,及时向省医疗防护物资保障组申请调运承储,协调有关地市予以支援。
二、针对建议所采取的措施
一是科学界定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的建议。目前省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为“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如果调整需由省级部门决定。我市根据区域人口基数和流调、消毒、转运、隔离、救治等专业队伍配置情况,科学合理测算,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所需物资要求进行了储备。二是完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轮储制度的建议。我市对防控物资尤其对物资库各类物资建立精准台账,随时掌握各类物资库存数量、使用量和有效期。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各使用单位定期消耗的医用防控物资在市、县疫情防控物资库领用,物资储备库及时递补新的物资。对有效期限不足一半的物资,及时与厂家或域外使用单位调配,实现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精细化管理。三是构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代储制度的建议。我市针对于消耗物资量较大、有效期较短的部分物资实行实物储备与合同储备相结合的储备制度,这样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避免过期浪费现象发生。
领导签发:祁玉莲
联系人及电话:王贺成 13463140573
抄报:市人大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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