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2-2546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49号建议的答复
2022-04-29   10时20分 浏览次数:

陈士芹代表

提出的“关于乡村学校配备专业安保人员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切实提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整体水平,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持续安全稳定,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通知》及《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了《承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承教安〔2020〕1号),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2021年底前,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报警”、校园全封闭全部实现“三个”100%的目标任务。

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中规定: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制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按照上述标准,全市学校需配备专职保安员2464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配备专职保安员2772人,超出标准308人。承德市乡村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已经达到100%。下一步,我市将对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情况开展“回头看”,持续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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