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7/2022-31012 |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供销合作社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市、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市安委会安排,扎实开展全市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承德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刻吸取近年来市内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检查内容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各级社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情况;各级社领导班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带头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情况。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情况。
(二)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企业、仓储单位、在建(改建)工地、出租(发包)资产、公务车辆等进行重点排查,列出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
1、制度落实情况。合法经营情况;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完善落实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档案管理情况;风险点标识、管控等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
2、消防设施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管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门卫值班情况,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用电安全,线路是否老旧,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用电负荷情况;消防设施完备和运行情况;人员基本消防意识和能力情况;安全用水、用气情况;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房间、走道的顶棚、墙面、地面是否使用符合规范规定的装修材料;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封闭安全出口、封闭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电梯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人流高峰期安全引导员设立情况等。
4、仓储单位管理情况。存储型物流建筑内储存物质的火灾危险性是否与设计相符,其仓库布局、储存类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是否擅自改变,仓库储存物资是否按照设计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物品入库前、装卸作业结束后是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情况;是否有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不按照规定配齐并维护保养到位的情况;是否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不畅通的情况;是否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存在违章现象的情况;是否有不按照规定开展初期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情况等。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管理情况。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存在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情况,以及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安全生产“三同时”落实情况;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情况;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存在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重机械及设备、深基坑开挖和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临时用电和宿舍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工程用料是否达到阻燃标准等。
6、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管理情况。对完成清零转型的社属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不定期检查总仓库区安全问题,围墙是否完整,是否设置防火隔离带;是否在仓库存放危险物品;是否私自搭建库房、阳光棚、走廊等用于储存;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
7、出租、闲置资产管理情况。出租资产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出租方安全生产督促责任落实情况等。闲置资产封门闭窗、断水断电情况;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明闲暗用形成安全隐患的情况。
8、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社属企业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是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等。
9、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修定、完善和评审情况;应急队伍、防灾救灾物资、装备的更新情况和演练情况;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情况,对事故上报责任和程序的知晓情况。
10、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摸排自建房的建筑基础信息情况;建立自建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台账,消除问题情况。
(三)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是否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积极调动所属单位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帮助困难企业纾困解难保障安全生产开展等。
三、实施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结束。各级社各单位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推进大检查工作全面开展。
(一)全面自查。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安排力量,压实责任,深入组织开展自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突出问题要协调配合,集中攻坚,彻底解决。自查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始终。
(二)督导检查。市安委办综合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情况。市社将按照市安委会要求对各级社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安委会综合督查和市社专项督查贯穿大检查工作全程。
(三)“回头看”检查。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在深入自查检查基础上,及时组织复查,对前期自查检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关键期,市安委办综合督查组将对各地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对事故多发、问题集中的地区驻点督查。
(四)巩固提升。党的二十大结束后,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也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成绩和不足,深入研究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寻求从根本上堵塞漏洞、消除盲区的路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检查研究部署、协调调度、推动落实等,解决工作中存在重点难点问题。
组 长:刘英杰 市社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立军 市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主任
郑建丰 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于雪梅 市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杜会山 市社四级调研员
王 乔 市社综合业务科科长
徐铁燕 市社财务审计科科长
孟韫思 市社办公室主任
张丽君 市社机关党委副书记
张志强 市社监事会副主任
张 玲 市社人事科科长
张新宇 市社合作指导科科长
周石磊 市社合作金融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综合业务科,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工作。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力量彻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按“五落实”要求严格整改,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
(三)积极配合督导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必须积极配合,严格执行监察指令、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落实整改的,要拿出时间表、路线图,限期整改到位。
(四)建立健全台账清单。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清单。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认真落实本级安委会工作部署,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市供销集团要对社属重点企业重点监督检查。各县级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务于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至12月底止)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汇总表》(附后),并及时向市社综合业务科报送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反映工作进展。
联系电话:0314-2037608
电子邮箱:cdgxs20226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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