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2-2739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22007号建议的答复
2022-04-20   10时34分 浏览次数:

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2022007号建议的答复

 

孟宪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房地产限价限购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房住不炒”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7]45号)文件要求,我市自2017年开始对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进行指导。市中心区指导原则为:对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申请预售价格指导的,参照近2年新批准的商品住宅项目的价格,按照“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 相比对的方法进行价格指导,具体指导住宅的均价、最高价、最低价不超过比对项目的均价、最高价、最低价,或浮动不超过±5%。经与承德县住建局沟通,该局目前正在制定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导具体措施,原则上按照项目土地建安成本、合理利润等核算。

二是关于“制定取消限价限购的相关措施”。按照国家、省和住建部要求,我市自2017年5月开始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本着相对温和适中、遵循市场实际、适时完善调整的原则,实施五年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我局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三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的同时,充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及时对我市住房限购等政策在实施环节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目前的调控政策较周边城市及全国一些重点城市已经比较宽松,基本满足了本地居民刚需、改善、养老以及符合条件外地购房人群的合理购房需求。2020年,为贯彻党中央“两办”、省“两办”决策部署,我市制定了承德市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一城一策”工作方案》,2021年对工作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围绕房住不炒定位,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政策研究会商,准确把握各县(市、区)间差异和特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分区分类分时制定政策措施,实施精准调控。基本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目标,全年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最后,真诚的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为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0日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