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2-253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2〕2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30   17时38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承德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护矿产资源,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矿山综合治理,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暨自然资源领域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矿产资源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两会部署,着力解决部分地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管宽松软问题,强化各级政府责任担当意识,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压实县、乡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遏制偷采盗采、持证矿山超许可事项采矿、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等行为,实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动态清零健全矿产全链条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矿山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斗争暨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取得实效,矿山安全形势和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对未经批准无证勘查开采,利用经营场所作为掩护盗采矿产资源,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历史遗留矿山盗采矿产资源,在自然保护地内盗采矿产资源,私挖滥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依法从严查处。

(二)对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继续采矿(因疫情原因并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顺延的除外),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采矿,超越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种、范围、期限和开采方式采矿,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勘查许可事项勘查,违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从严查处。

(三)对工程实施中涉及矿产资源利用的项目逐一排查,重点核查经批准的各类工程建设、矿山整治修复、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治理、设施农业用地等项目,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矿产资源处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对以工程项目建设为名非法采矿的,坚决整治,依法从严查处。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325430日)

1.制定行动方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安排专人统筹协调。矿产执法部分执法事项已下放到乡镇(街道)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加强监管,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制定排查方案和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3月31日前,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制定打击违法采矿专项行动方案并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报市强化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联系电话:2259269,联系人:门闯。

2.开展集中排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力量对历年信访举报台账、专项行动台账、互联网+及媒体报道、矿产卫片疑似图斑等案件线索,全面开展回头看,通过自查自纠,严防违法反弹,不断巩固执法成果。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区、矿山(点)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个乡镇、逐个山沟,全覆盖、不留盲区。对舆情报道问题,积极响应,第一时间上报,妥善处置。建立非法采矿问题排查台账持证矿山检查台账和工程项目排查台账每周更新,留档备查(相应台账及进度表格以电子版方式发各地联络员)。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按要求查处整治到位,确保问题动态清零。排查结束后抓好动态巡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官网、宣传栏、电视、报纸等线上线下媒体进行宣传,公布专门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有奖举报。积极引导媒体舆论,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的知晓度,努力营造全民共同防范偷采盗采、打击私挖滥采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1.坚决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对盗采矿产资源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立行立改,坚决打击,及时立案,依法依规按程序查处,盗采现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取缔到位。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依法追究盗采人员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难以查明违法主体的,由县级政府组织对破坏的矿山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防止死灰复燃。对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矿产品,以及为盗采人员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炸物品等条件的行为,组织有关部门要按职责要求认真查处整改

2.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持证矿山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符合吊销许可证情形的,及时上报原发证机关处理。持证矿山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矿业权延续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对关闭取缔矿山,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关闭矿山公告,相关部门要注销(吊销)有证照,停止供电、供水、供民用爆炸物品,拆除电源和地面设施,炸毁封闭井口,遣散从业人员,监督矿山企业及时进行修复治理,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死灰复燃对长期停产停工的矿山,要严格落实综合管控措施,明确巡查人员,严防明停暗开。

3.严厉整治以工程项目为名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对各类工程项目,超出政策边界或不按设计方案施工,借工程项目名义非法采矿牟利,立即责令停工,依法及时对施工单位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对项目监管审批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对出现重大典型、影响恶劣违法案件的地区,由上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依法依规追责问责。专项行动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盗采团伙以及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当地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当地纪委监委处理。自2022年4月起(首报时间4月20日),各地每月20日前以加强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名义上报本月专项行动小结(含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整改进度表)报送市强化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

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所辖县(市、区),管委会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督促指导各地将排查出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实现问题动态清零,并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日常执法监管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市强化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专班重点抽查群众举报较多、矿产卫片图斑较多的县(市、区),管委会,确保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12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上报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总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强化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充分发挥对下指导作用,纵向传导压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及时成立(强化)工作专班,全力抓好工作落地落实,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市及县(市、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将专项行动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定期调度,专题研究,大力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及时汇总报送工作开展有关数据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

(二)强化联合执法。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综合运用人防+技防手段进行巡查监管依托全市高塔搭载前端摄像头共享共用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强化遥感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应用,提升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推动执法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加大用电、用工、运输、销售等各种环节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线索,构建全方位、立体化执法监管体系。严格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承办发〔2013〕28号)要求,加强协调联动,组织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水务、林业和草原以及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责。市强化矿山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紧盯四区一线和环首都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暗查暗访,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以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发生问题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在全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2022年底,根据工作成效考核评估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结果通报全

(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共同责任机制落实,强化属地政府保护矿产资源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职能部门共同责任,充分发挥公安司法机关打击盗采的震慑作用;夯实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和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村两委发现制止盗采的前沿阵地作用;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整治工作机制,严防边整治边违法的现象发生;建立常态化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提炼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机制,努力实现长效常治。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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