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2-2517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承德市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3-24   11时15分 浏览次数:

 

 

 

 

承市建发〔2022〕17号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承德市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桥区、高新区质安办:

按照市大气办《承德市2022年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承德市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承德市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4日

承德市2022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放,按照市大气办《承德市2022年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时段,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管控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市县城及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已取得施工许可或已介入安全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达到“六个百分百”,具备条件的项目扬尘视频在线监控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和《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持续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扬尘污染源台帐,分类抓好施工扬尘管控。

(一)全面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对在建项目实施全面监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视频监控全覆盖要求,逐项目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参建单位防治主体责任。中心城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4月底前完成至少一个建筑施工扬尘管控标杆项目,适时举办全市观摩活动。3-4月份,开展施工场地硬化路面两侧排水边沟设置和车辆冲洗装置污水收集池专项整治;4月份开展视频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专项检查。5-10月份,突出对土石方作业、建筑主体装饰装修和建筑内部剔凿清理等易产生扬尘环节的监管;11月至次年2月,开展秋冬季专项整治,重点对停工项目裸土苫盖、细颗粒物料苫盖、高空扬尘、视频联网运行等情况开展巡查,督促企业做好停工期间扬尘防治。

(二)突出重点污染源项目监管。加强全市重点污染源项目的动态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督促参建单位落实防治责任和各项措施。对中心城区19个重点污染源项目(双滦区蘭台府·锦园项目、交投云庐项目、承德华庆铂园金谷项目、水山上院二期项目、承德市双滦区妇幼保健院项目,高新区承德A-2-3地块商务办公项目、承德星河湾小区、广仪科技园、观澜首府、承德碧桂园崇德府,双桥区新世家小区商品房项目、新世家小区回迁房项目、永昌威秀国际度假区(A地块一期)项目、桃园里项目(一期)、会龙山隧道工程、水山东第项目、碧桂园江山赋项目、亢龙东郡住宅小区、中瑞鼎峰城项目),辖区监督机构要加大常态化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每3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对管控不到位、扬尘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予以处罚,取消文明工地创建资格,将建筑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信息报省住建厅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三)开展建筑拆除作业扬尘整治。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拆除项目实施监管,每个拆除工程作业前要制定防尘检查制度,对责任落实、防治措施、设备配备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件后,方可实施拆除工程作业。施工过程采取低尘湿法作业模式,大面积拆除工程采取分区施工,针对风向风速和周边环境变化,及时改进抑尘措施。对拆除废弃物采取苫盖、喷淋等抑尘措施,对作业设备车辆抑尘措施监管,清运过程做到湿法作业全覆盖、无死角、不起尘。

(四)加强老旧小区治理改造工程扬尘管控。针对工程量小、工期短,对小区居民影响直接等特点,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对于加装电梯、外墙和屋顶保温层等需要切割、剔凿、打磨的工序使用小型湿法作业设备抑尘。老旧管网更换、小区绿化、路面硬化修补等土石方作业和其他易扬尘环节采取洒水、雾炮喷淋等抑尘措施,及时回填沟槽,确保粉状物料、裸土苫盖严密。

(五)开展市政工程扬尘管控。对纳入监管的市政施工项目要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实行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方式施工,避开大风季节施工,合理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同一区域多项重大工程错时安排,中心城区项目要集中人员、设备,减少动土面积、缩短工程周期;路面开挖、园林绿化施工要严密围挡,保持作业面湿润,及时清运弃土、回填沟槽、进行硬化或绿化。做好大风天气、夜间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确保物料、土石方苫盖严密安全。

(六)规范视频监控运行管理。已取得施工许可项目,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视频监控技术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材料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场内主要道路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实现与市级平台联网,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新建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日内,完成现场视频设备的搭建安装并与市级联网。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落实视频监控管理巡查责任,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的对接、日常管理、巡查抽查、问题处置等工作,针对巡查发现问题和省、市交办反馈问题在4小时内响应,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七)严格渣土管控。严禁未封闭、未冲洗的渣土车辆驶出工地,确保不带泥上路。推动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就地使用,最大限度提高工程渣土(泥浆)就地回填,实现土方合理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好本辖区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举措,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大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对扬尘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在工作中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组织优秀施工现场进行观摩,充分运用媒体公布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扬尘污染防治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明确重点任务目标,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落实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往环保工作督察和考核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县,要认真查找问题弥补不足,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调度和责任落实,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重点管控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体系是否建立,扬尘防治标准和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全面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要求。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出现建筑施工扬尘防治问题较多的县区,市住建局将约谈县区住建局主要领导,并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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