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4/2021-3113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车改办、市直各单位(含所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含子企业):
按照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节奖超罚,降低运行成本。按照省车改办统一部署,结合全省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卡推行工作,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企业为省车改办招标的定点加油企业,即中国石化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为增加市场竞争力,增强加油便捷性,2022年2月18日,省车改办进行了又一轮竞争性磋商,选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为又一定点加油企业,加油结算价格为当期国家指导销售价格为准优惠2%,在加油消费时体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加油执行省车改办两次采购结果,在中石化、中石油所属承德分公司任一网点加油即可。国有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实际运营成本,自行选择定点加油企业。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落实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执行落实情况台账,严格定点加油审批,按月打印加油明细表,存入公务用车管理档案备查。针对乡镇相对偏远、无法到县(市、区)车改办确定的定点加油企业加油的实际,按照省车改办意见,可就近选定一家定点加油企业,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坚决防止出现私车加油现象发生。市车改办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管理不规范、执行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追责问责。
市车改办联系人:马 祥,联系电话:2050264。
承德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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