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承德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德市统计局
2022-02-22   14时01分 浏览次数: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00.37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13734.38公顷(620.60万亩)。其中,水田5640.07公顷(8.46万亩),占1.36%;水浇地49566.10公顷(74.35万亩),占11.98%;旱地358528.21公顷(537.79万亩),占86.66%。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51.16%。

我市耕地全部是一年一熟制耕地。

我市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400-800mm之间,其中700mm以上地区的耕地5721.24公顷(8.58万亩),占全国耕地的1.38%;位于年降水量600-700mm地区的耕地12268.22公顷(18.4万亩),占2.97%;位于年降水量500-600mm地区的耕地73041.04公顷(109.56万亩),占17.65%;位于年降水量400-500mm地区的耕地322703.88公顷(484.06万亩),占78%。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81622.04公顷(272.43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3.9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3334.73公顷(95.00万亩),占15.3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52384.17公顷(228.58万亩),占36.8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5064.47公顷(22.60万亩),占3.64%;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328.97公顷(1.99万亩),占0.32%。

(二)种植园用地144688.02公顷(217.03万亩)。其中,果园122993.79公顷(184.49万亩),占85.01%;其他园地21694.23公顷(32.54万亩),占14.99%。园地主要分布在兴隆县和宽城满族自治县,占全市园地的66.46%。

(三)林地2678890.79公顷(4018.3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72039.54公顷(2058.06万亩),占51.22%;灌木林地882007.97公顷(1323.01万亩),占32.92%;其他林地424843.28公顷(637.27万亩),占15.86%。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45.29%。

(四)草地455314.90公顷(682.9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59245.53公顷(238.87万亩),占34.97%;人工牧草地625.88公顷(0.94万亩),占0.14%;其他草地295443.49公顷(443.16万亩),占64.89%。丰宁满族自治县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草地的54.37%。

(五)湿地20590.69公顷(30.89万亩)。其中,森林沼泽14.79公顷(0.02万亩),占0.07%;灌丛沼泽839.15公顷(1.26万亩),占4.08%;沼泽草地10050.12公顷(15.08万亩),占48.81%;内陆滩涂7680.76公顷(11.52万亩),占37.30%;沼泽地2005.87公顷(3.01万亩),占9.74%。湿地主要分布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占全市湿地的76.5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0184.91公顷(165.2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6156.33公顷(9.24万亩),占5.59%;建制镇用地11621.93公顷(17.43万亩),占10.55%;村庄用地68208.54公顷(102.31万亩),占61.90%;采矿用地22673.72公顷(34.01万亩),占20.5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24.39公顷(2.29万亩),占1.38%。

(七)交通运输用地33325.11公顷(49.9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359.02公顷(5.04万亩),占10.08%;公路用地15051.47公顷(22.58万亩),占45.16%;农村道路14645.46公顷(21.97万亩),占43.95%;机场用地263.19公顷(0.39万亩),占0.79%;管道运输用地5.97公顷(0.01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4351.74公顷(66.53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3855.52公顷(50.78万亩),占76.33%;湖泊水面198.85公顷(0.30万亩),占0.45%;水库水面7342.62公顷(11.02万亩),占16.55%;坑塘水面925.75公顷(1.39万亩),占2.09%;沟渠1608.60公顷(2.41万亩),占3.63%;水工建筑用地420.40公顷(0.63万亩),占0.95%。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0.2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承德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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