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2-2516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细则(修订)》的通知
2022-02-21   11时11分 浏览次数:

 

 

 

 

承市建发〔2022〕6号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细则(修订)》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承德高新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抓好我局安全生产各领域工作,按照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最新分工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细则(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细则(修订)》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1日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细则

(修   订)

 

总体要求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局主要负责人是全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分工

(一)池大勇(党组书记、局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按照安全监管责任清单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支持督促分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

(二)罗士学(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持续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已取得施工许可手续)项目质量安全工作。

4.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

(三)李国富(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持续抓好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职业培训和干部考核内容。

3.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

(四)常庆新(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持续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重点抓好分管的城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液化石油气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4.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

(五)刘福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持续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重点抓好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全局安全生产资金优先落实。

4.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

(六)刘庆珍(党组成员、副局长)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暗查暗访等工作,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项目施工(已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安全生产工作,抓好安全监督各项工作。

5.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七)刘炳瑞(局班子成员)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持续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重点抓好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

(八)于希龙(局班子成员)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持续抓好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

(九)李振国(局班子成员)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持续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3.重点抓好村镇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4.落实《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包联责任制》,每季度至少到所包联县区进行1次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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