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2/2022-2571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2022年1月份财政收支情况分析
2022-02-11   10时17分 浏览次数:

一月份财政收支情况分析

一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收入征管,保障春节前夕重点支出需要,预算执行实现良好开局。

一、收支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一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736万元,占预算的10.8%,超时序进度2.5个百分点,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9527万元,下降1.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2.7%;非税收入完成53209万元,增长6.2%,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2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3108万元,增长82.2%。

政府性基金收支: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8108万元,增长29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1393万元,增长112.3%。

二、财政收支特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单月规模创新高,但增幅回落较大。从首月规模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3亿元,增长1.3%,收入规模创近五年来首月新高,但增幅较去年同期(19.9%)回落18.6个百分点。

(二)税收收入略有下降,各税种有升有降。一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完成9亿元,规模较去年同期减收0.1亿元,下降1.3%。受房地产交易走低,土地增值税清算退库等因素影响,全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两个地方税种下降明显,较去年同期合计减收0.9亿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微幅下降。分税种看,耕地占用税(439.7%)、企业所得税(37.1%)、资源税(24.5%)、车船税(15.3%)、印花税(10.6%)、国内增值税(2.9%)等6个税种实现正增长,增收1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个人所得税(-4.7%)、环境保护税(-27.4%)、契税(-42.9%)、房产税(-70.7%)、城镇土地使用税(-88.4%)、土地增值税(-106.6%)等7个税种呈现不同程度的减收。

(三)非税收入稳定增长,资源资产类收入增收明显。一月份,全市非税收入完成5.3亿元,增长6.2%,增收0.3亿元。其中,受积极盘活存量闲置低效资产因素影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191.2%,增收2.2亿元;受持续落实各项降费政策的影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分别下降68.9%、55.5%,分别减收0.9亿元、0.8亿元,合计减收1.7亿元。

(四)区域间收入不均衡,12个县(市)区“七升五降”。            从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看,增幅方面: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七升五降”,分别是:营子区82.6%、承德县13.4%、双桥区12.5%、平泉市11.5%、滦平县7.6%、宽城县3.4%、隆化县2.4%、围场县-0.9%、丰宁县-4.8%、双滦区-27.2%、兴隆县-28.7%、高新区-48.5%。进度方面:除双滦区(8%)、滦平县(7.6%)、高新区(5.1%)、兴隆县(4.7%)未达时序进度,其他县(市)区均超时序进度。

(五)支出增长较快,疫情防控等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加大资金预拨力度,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绩效奖金发放等重点资金需求。一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亿元,增支15.9亿元,增长82.2%。分县(市)区看,全市各县(市)区均为正增长。分支出科目看,除债务付息支出(-36.2%)、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2.2%)、金融支出(-88.3%)较去年同期下降,其他支出科目均呈正增长态势。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2022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并不稳固,收支矛盾带来的压力只增不减。对此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三保”和财政平稳运转,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依法组织收入,实现应收尽收。一方面,全面落实组合式、规模性减税降费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税收征管的各项规定,严格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及时动态调整,严禁征收“过头税费”或搞虚收空转,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向企业摊派捐款。另一方面,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强化财税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财税形势分析研判,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二)强化支出管控,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批复下达各预算部门年初预算资金,按照时序均衡拨付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同时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支出质效。二是对照各项基本民生政策要求,保障社保、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执行“三公”“两费”经费标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四是严格落实中央直达资金拨付管理要求。加快中央直达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控,确保直达机制政策效果落地见效,切实惠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三)抓好风险管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加强库款资金调度管理,科学编制用款计划,合理安排支出节奏和顺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基本民生政策支出以及中央、省、市重点项目支出等资金,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二是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压实政府债务偿还主体责任,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和风险化解规划,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三是严格落实财政暂付款消化方案,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台账制”管理模式,做到“处置一笔、销号一笔”,确保完成年度暂付款消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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