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6/2022-0045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分类
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即属于《条例范围内的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二、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编排体系
(一)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即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的内容进行简要描述。
2、公开形式。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和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指公开的界限,分为面向全社会公开和对申请人公开。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经办内部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政府公开信息获取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的政务信息可到承德市人民政府下设的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也可以直接到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查询。
1、主动公开范围。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市政务信息查询场所公开两种形式。
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务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办公室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样式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在网站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络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河北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接待人员代为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接待人员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受理机构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务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本单位不收取费用。
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5)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机构
机构名称: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构职能:履行市人防办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办公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流水沟3号人民防空办公室5楼501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2022090
传真号码 :2020080
负责人姓名:李默
五、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不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承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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