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1/2022-3139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2022-10-24   09时02分 浏览次数:

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
联系方式
3.
办公地址
4.
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领导简历

1.姓名
2.
职务
3.
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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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内设机构

1.内设机构名称
2.
主要职责
3.
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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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下属单位

1.单位名称
2.
负责人信息
3.
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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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
信息公开指南
3.
信息公开制度
4.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
信息公开年报
6.
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
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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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抽查事项清单
2.
抽查计划方案
3.
抽查检查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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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8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

1.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
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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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政策文件

重大决策预公开

1.决策草案及说明
2.
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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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法律法规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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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直通车平台



11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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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直通车平台



12

行业部门文件

委、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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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
■政策直通车平台



13

政策解读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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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直通车平台



14

规范性文件清理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
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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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6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1.在线咨询
2.网上信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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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

 



17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

1.国家相关部委、委、政府召开的涉及司法行政的新闻发布会
2.
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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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



18

重点领域信息

权责清单

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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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规划计划

1.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2.
承德市司法年度工作要点
3.
承德市司法主要工作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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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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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责任事项

法治调研、法治督察与合法性审查、立法管理、社区矫正管理、戒毒所政管理、戒毒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律师工作管理、公证工作管理、仲裁工作管理、司法鉴定管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装备财务保障、组织培训与警务督察等事项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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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事项办理(行政许可)

(共13项)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仲裁委员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注销登记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设立许可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律师执业审核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执业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许可公证员任职审核对司法部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的初审对司法部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许可的初审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的通知》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23

事项办理(行政处罚)

(共16项)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处罚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的处罚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处罚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处或者代表违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从事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处罚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处聘用内地执业律师,或者聘用的辅助人员从事法律服务的。开展法律服务收取费用未在内地结算的。未按时报送年度检验材料接受年度检验,或者未通过年度检验的处罚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代表同时在两个以上代表机构担任或者兼任代表的处罚。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或者代表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或者代表利用法律服务的便利,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罚对港澳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处注销,在债务清偿完毕前将财产转移至内地以外的处罚对港澳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擅自在河北省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已被撤销执业许可的代表机构或者代表继续在河北省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处罚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或者代表违反《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从事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处罚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聘用内地执业律师,或者聘用的辅助人员从事法律服务的。开展法律服务收取费用未在内地结算的。未按时报送年度检验材料接受年度检验,或者未通过年度检验的处罚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代表同时在两个以上代表机构担任或者兼任代表的处罚。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或者代表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或者代表利用法律服务的便利,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处罚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河北代表机构注销,在债务清偿完毕前将财产转移至中国境外的处罚外国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港澳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擅自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已被撤销执业许可的代表机构或者代表继续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处罚对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有违反内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办法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结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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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24

事项办理(行政确认

(共1项)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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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事项办理(行政给付)

(共1项)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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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事项办理(行政奖励)

(共2项)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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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事项办理(行政检查

(共5项)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监督管理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的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仲裁机构的监督检查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结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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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事项办理(其他

(共8项)律师事务所变更合伙人备案律师事务所变更住所备案律师事务所名称预核准初审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备案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核准换(补)发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证书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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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事项办理(公共服务)

(共23项)公益法治宣传作品查询公证法规政策发布公证机构及公证员信息查询;民主法治示范村查询;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公告查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查询;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机构信息查询;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查询;仲裁委员会信息查询;律师事务所查询;律师查询;法院通知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监督、结案审查;代拟法律文书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信息查询;法律援助投诉受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查询;律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查询;民事诉讼代理援助;司法鉴定咨询;刑事辩护援助;刑事代理援助;行政诉讼代理援助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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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应及时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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