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5/2022-25565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2021年以来,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工作目标,扎实作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一)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强化工作落实。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局务会议定重大事项法规科全程参加。以“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活动为有利契机,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三是严格工作考核。落实省生态厅“培督考用问”一体化改革,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选人用人,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法治能力强的干部。强化考核引领,将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局党组坚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年累计发布微博1600余条,在省以上媒体及本市媒体共刊发新闻稿件141篇,结合“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向社会广泛传遍生态环境法治思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二)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大兴学习之风,创建学习型机关,落实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环保业务”等六种知识,提高“政治理论、依法行政”等六种能力的工作要求。一是以党组领学促学习。局党组带头学习,制定《关于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内容,专题学习《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今年以来共集中学习14次,撰写研讨文章5篇。二是以新媒体促学习。做好“微”文章,运用“腾讯视频会议”、“工作微信交流群”等学习平台进行学习,在“承德生态环境”APP上设置“掌上学”栏目,方便干部职工及时快捷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让学习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效性。三是以资料促学习。编制《承德生态环境法治参考》期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汇总整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中涉及报政府关闭的法律条文汇总”等八期资料,有针对性地共享环保法治资料,解决法治实践问题。于内网办公系统环保讲堂栏目,不定期刊发法制学习资料。四是以考试促学习。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厅、市级各类法律法规知识考法活动,以考促学。严格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辅助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进入行政执法队伍。五是以培训促学习。全年累计组织召开参加培训会议百余次,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局务会学法计划》,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工作职责轮流讲法,目前已开展五期。
二、切实增强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一)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担当上叫得响、作风上过得硬、廉洁上信得过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一是扎实推进局队合一工作。结合各分局(执法大队)编制、实有人员和工作实际,印发《关于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分局、营子区分局(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各分局(执法大队)机构设置趋于合理,执法力量显著增强。二是创新实行帮扶(挂职)制度。选派市级执法业务骨干,向县(市、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派驻帮扶指导员,并抽调部分基层执法干部到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挂职锻炼。三是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建立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落实省厅党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分局进行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治巡察工作。结合全系统“转作风树形象讲担当促发展”活动以及“六治六提”干部队伍作风纪律整顿,深入查摆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将廉洁自律贯穿环境执法工作全过程。
(二)加快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搭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制工作体系,从制度层面为生态环境法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承德市滦河潮河环境保护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我市滦潮河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规范行政处罚工作。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工作规范》,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双随机、信访件办理等执法环节进行细化规定。三是明晰职责事项清单。为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承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印发施行,重新修订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权责事项清单》、《全流程网办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四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引领,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五是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成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卷交叉互评工作,启动对宽城县分局行政处罚案卷抽查工作,监督纠正分局违法执法行为的同时,推广行政执法先进典型。六是推行执法稽查考核制度。与省厅稽查考核同标准同要求,各分局对照《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执法稽查考核实施方案》的标准要求做好自查自评,由市局定期对各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考核。
(三)创新优化执法工作方式。坚持精准执法、柔性执法、依法执法,将“严”“实”“深”“细”“精”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提高执法质量。一是加快推进“智慧型”执法。以大气、水、生态、污染源、执法等业务数据互联共享为手段,以推动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创新为目标,打造环境信息统一化、综合化数据资源中心。系统已于2021年10月通过验收,实现了环境资源数据整合化、环境管理业务系统科学化、环境监管智能化。二是加快推进随机型执法。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对纳入污染源动态库的2286家企业,按照抽查比例要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累计抽查企业1760家次,发现环境问题406个,抽查结果已全部在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加快推进差异型执法。动态调整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清单中的企业在落实污染管控措施、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不限产、不停产。确定171家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每月动态调整,对正面清单企业“无线索”不进行现场执法。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分表计电系统、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秸秆垃圾禁烧视频监控系统、热点网格及无人机等作用,开展“非现场”执法。做到对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四是加快推进服务型执法。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可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清单(第一批)》,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从企业可享受的环境法律权利,应履行的环境法律义务,需承担的环境法律责任三方面着眼,编制《承德市工业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指南》,为企业送法,当好企业的服务员和辅导员。
三、切实发挥法治建设保障作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依法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打造京津冀最优空气质量为目标,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一是聚焦重点区域补短板。实施钢铁、焦化、热电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强化排放总量浓度“双控”制度。实行“时调度、时通报、日总结”制度和“一次交办、二次督办、三次移交问责”机制。8月10日实行减排至今,我市中心城区8家工业重点企业烟尘、SO2、NOX分别减排24吨、148吨和252.7吨,减排比率为43.5%、38.8%和35.9%。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促提升。加强“煤、企、车、尘”精细化管控措施。全面开展散煤“复燃”督导检查,对6家钢铁焦化球团企业实施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治理工业炉窑72座,提标改造燃油及生物质锅炉53台,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源头替代15家,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9534辆,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4267台,经检测合格后,完成环保标识发放3621台。三是聚焦重点时段保达标。编制冬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突出赛前、赛时两个时段,分行业、领域、区域实施精准管控措施。深入推进秋冬季攻坚行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实行烟花爆竹全域禁售禁放,取缔散煤经营网点11个,查扣散煤112吨,清理露天焚烧隐患4447.48吨。
(二)依法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全域水质达标为目标,以滦河、潮河为重点,全面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全力推进“两河”共治。全面实施“800里滦河水质保护工程”和“潮河200里净水廊道工程”,推进重点工程75项,完工25项。与张家口市及北京市密云区、怀柔区、延庆区联合签发《密云水库流域“两市三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和协同发展工作要点》,深化11个方面协同合作。滦河、潮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二是抓好断面达标整治。创新建立水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及流域水量调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全市23个国、省考断面实行“一断面一策”和季节性差异化保水措施。强化预警、通报、约谈、限批等措施,成立重点流域治理执法专班,开展涉水企业全面排查和水环境综合治理。我市国、省考断面年均值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其中13个断面水质优于国家目标。三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完成2020年市、县两级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评估,完成双峰寺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西区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推进8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三)依法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以保障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为目标,深入推进土壤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加强土壤安全利用,深化落实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完成251个建设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全市建设用地、农用地安全利用率继续保持100%。二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治理。立足承德山区、半山区实际,指导县(市、区)以“粪污无害化+生活灰水原位消纳”为主,全面完成382个村庄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设施覆盖率达81.2%。三是强化固废危废环境监管。对648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动态管理,有序推进3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企业和1家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善全市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率达到100%。
四、在法治轨道上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依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我市碳达峰研究。编制完成《承德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2018、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二是全力推进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和碳配额履约。组织17家重点企业开展碳核查和信息披露工作,组织6家电力企业完成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户。三是超额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我市2020年度及“十三五”期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结果均位于全省第二位,为超额完成等次。四是大力推进我市森林固碳生态产品试点建设。3家国有林场与省内3家钢铁企业完成河北省首笔森林固碳产品签约交易,涉及金额1212万元。成功举办“生态文旅与乡村振兴实践创新论坛”暨中国国家地理•承德自然生态营地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五是积极推进碳中和示范建设。承德元宝山假日酒店为全国第一家获得碳中和认证的酒店,承德县刘杖子乡孟家庄村获全国首张村集体“碳中和”证书。
(二)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按照“示范带动、全域共建、比学赶超、多点突破”的思路,制定实施《承德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环境质量、生态建设、生态经营、人居环境、环境安全、生态文化、生态制度”七大提升工程。今年,我市滦平县成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围场县、隆化县成功获评“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获评数量全省最多。
(三)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各项制度,先后印发《承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暂行办法》、《承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三十问答(指引)》、《承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典型案例》等。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工作流程,制度建设工作多次得到省厅通报表扬。加强组织调度,努力拓展案件来源,积极开展案例实践。同时,督促各县区合理安排时间,加快案件办理,全力提升案件办结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启动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5件,办结8件。
(四)开展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相继出台《承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七个配套制度,重点从生态环境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信用查询、信用修复等方面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初步形成。组织全市171家重点排污单位参与2021年度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累计收集各类生态环境信用信息17.34万条,据市信用办通报的最新考核结果,我局在全市一类考核单位中位列第一名。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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