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2-00420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2〕4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承市政〔2021〕1号)《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涉及我市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2021〕2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涉及我市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2021〕39号)要求,各县(市、区)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扎实有效举措全力推进国务院、省、市重点工作,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牵头单位积极发挥协调抓总作用,主动对照时间任务节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主动配合、紧密衔接,与牵头单位通力协作,并按时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抓落实的合力。市政府督查室将省市重点工作纳入市督考办电子督查考核平台系统管理,建立了督查电子台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督促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从总体情况看,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良好,绝大部分工作完成或超额提前完成了目标任务,个别工作事项因受疫情等原因影响未完成。截止12月底,《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目标任务共计260项,12项工作事项超额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占总任务数的4.6%,240项工作事项按时序进度完成,占总任务数的94.6%,2项工作事项未完成,占总任务的0.8%。《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目标任务共计265项,31项工作事项超额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占总任务数的11.7%,232项工作事项按时序进度完成,占总任务数的87.5%,2项工作事项未完成,占总任务的0.8%。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共计105项,14项工作事项超额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占总任务的13.3%,87项工作事项按时序进度完成,占总任务数的82.9%,4项工作事项未完成,占总任务的3.8%。现将2021年国务院、省、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务院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超额或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的“有序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的“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的“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的“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的“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负责的“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发展社区养老、托幼、用餐、保洁等多样化服务”,市残联牵头负责的“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的“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等12项工作。
(二)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的“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进出口量稳质升,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等246项工作。
(三)按时序进度要求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1.市农信社牵头负责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因自建房屋、集体产权、取得土地后未及时建筑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目标任务中加快为缺少权证的固定资产补办权证一项工作未完成。
2.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的“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因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一标段)受项目资金短缺、设备采购进度滞后、降雨天气频发、村民阻工、工程地质条件等因素影响,工程未能在2021年底前完工;双峰寺至太平庄污水主干管道三期工程受项目资金短缺、G101国道段交通压力、村民阻工、地下管网复杂、地质条件、天气等因素影响,工程未能在2021年底前完工。
二、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超额或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健全政府举债融资预算审核、债务风险评估等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0万座以上”,市卫健委牵头负责的“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基层公共医疗服务惠民工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的“实施千项技改和百项示范工程”“实施一批产业基础再造项目,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推动小微企业晋档升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0家,新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的“实施城市内涝治理提升工程,汛期前完成399处易积水区域整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县域全覆盖”“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程”“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推动开发区能级提升,引导企业项目集约集群发展,开发区营业收入增长8%左右”,市水务局牵头负责的“落实河湖长制”“实施矿山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河湖生态补水16亿立方米”“依法有序关停取水井,压减地下水超采量7.46亿立方米”,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负责的“积极创建森林城市”“完成营造林600万亩”“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的“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的“健全社会参与机制,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5万张”“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的“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筹集租赁房源5万套以上”“年内棚户区改造开工11万套、基本建成13.2万套 ”“棚户区改造工程”,市体育局牵头负责的“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及体育设施建设工程”,市残联牵头负责的“助残助孤服务工程”,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的“慧平安社区建设工程”等31项工作。
(二)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的“生产总值增长6.5%”,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的“PM2.5平均浓度下降3%以上”等232项工作。
(三)按时序进度要求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1.市农信社牵头负责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因自建房屋、集体产权、取得土地后未及时建筑等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目标任务中加快为缺少权证的固定资产补办权证一项工作未完成。
2.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利用国际国内展会,积极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办好廊坊经洽会等活动,面向世界500强和重点国家、地区投资者,线上线下结合开展精准招商,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左右”。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少,外资项目不足,缺乏“关联性强、成长性好”的项目和行业龙头企业,县区商务职能弱化等原因导致推进工作进展缓慢。
三、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超额或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5%”,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的“深化市县乡领导包联,更好发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和政府工作服务站、政府服务代表作用,当好企业发展的亲友团”,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的“ 高质量推进农村洁净煤取暖,有序推进城市清洁取暖,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新建公共停车场10个、增加停车泊位3500个”“实施县城建设项目44个、总投资56亿元”,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的“特色智能制造产业,加强与京仪集团合作,力促联东U谷项目落地,推动高新区仪器仪表城建设取得实质进展”“深入推进百企转型行动和百项技改工程,完成高质量技改项目5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大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3.5万座以上”“加快培育农村新型市场经营主体,新评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0家、争创省级30家以上”,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的“制定引进人才的支持性政策,推行周末专家、周末工程师等柔性引进方式”,市投促局牵头负责的“抓住高铁全线贯通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引进合作项目40个以上”“引进市外资金260亿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全面提升园区水平”等14项工作。
(二)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的“生产总值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市科技局牵头负责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等87项工作。
(三)按时序进度要求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单位事项
1.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的“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实际利用外资2.3亿美元以上”。因受疫情影响,境外来我市投资考察对接落地外资项目较少,实际利用外资形式单一以及县区对招商引外资力量薄弱等原因导致我市此2项工作未完成。
2.市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的“启动实施南北“两个新城”建设,积极引进万达城市广场等重大项目落地”。因受房地产市场影响,万达集团仍在内部论证规划设计方案等原因导致此项工作未完成。
3.市投促局牵头负责的“继续举办百家京企、津企进承德活动”。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百家京企、津企进承德活动未举办。
四、存在问题
(一)主动作为意识有待增强
排除疫情因素影响,个别单位和部门在安排部署阶段动作较慢,实施方案制定不够细致,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主动作为意识不够,工作浮于表面,很多工作仅仅停留在下个文件和开个会上,缺乏真招实举。少数工作确因资金、人员等原因,协调推进难度较大,个别牵头单位没有及时、主动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缺乏协调调度,造成工作推进缓慢,影响全年任务目标完成。
(二)联动机制还有待加强
国务院、省、市政府重点工作所涉部门较多,要将工作落到实处,需要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从督导情况看,仍存在个别牵头和责任部门沟通不及时、互相推诿扯皮等现象,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的主动沟通不够,责任部门及时向牵头部门通报工作情况不够,造成工作推进不畅,甚至停滞不前。
(三)工作反馈质量有待提高
按照督导要求,国务院、省、市政府重点工作牵头部门要每月按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市委督考电子台账,从填报情况看,存在填报不及时、反馈内容不全、数字不准确等问题。从日常督导反馈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迟报漏报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主动作为,协调联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早谋划安排2022年工作,切实落实好协调联动机制,增强主动作为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在互进互联中推动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真正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调度,全面掌握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要做好对上沟通联系,将推进中遇到的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加强协调调度,解决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按时将自身承担的工作完成情况向牵头单位反馈,达到双向沟通,共同推进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切实加强与省直对口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动向、明确工作要求、把握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继续加强督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市政府督查室要持续对各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将日常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加减分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落实不力,特别是消极懈怠、迟报误报、推诿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政府督查条例》约谈责任人,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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