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改善人居环境
2021-09-08   08时26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记者胡杨)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今年,我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强制分类区域、统一分类标注、提高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能力,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承德。

据了解,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于2020年启动,到2020年底,全市99个市直公共机构、274个区直公共机构、1823个县(市)直公共机构全部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要求,我市还明确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和高新区属于强制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各县(平泉市)参照执行。

统一分类标准。我市统一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按照红、蓝、绿、黑四种颜色标识设置垃圾桶站、垃圾箱房等投放设施。在四分类基础上,我市还增加家庭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废旧家电、园林垃圾等分类标准,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完善分类处理设施。我市积极完善分类处理设施,各区规划建设1个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每1-2个街道规划建设1座可回收物回收站,社区每2000-4000户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投放点,逐步形成可回收物“投放点、回收点、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

科学设置投放设施。我市在居住区推行投放设施“撤桶并点”,在投放点按四类标准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箱等投放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垃圾投放棚(亭),根据需要设置分类指南宣传栏、洗手装置、除臭装置、计量装置、视频监控等设施。在单位办公场所投放点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投放设施,根据需要增设厨余垃圾投放设施。在广场、公园、机场、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投放设施,餐饮门店设置厨余垃圾投放设施。在大型社区和较大单位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集中投放点;公园、绿地设立园林垃圾集中投放点,方便市民有序投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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