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1-308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1-09-06   10时55分 浏览次数:

2021年9月6日市政府办公制定出台了《承德市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针对我市学前教育公办普惠性资源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全面提升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为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9]2号)和《河北省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冀传[2021])5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针对我市城镇学前教育公办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市教育局研究制定加快普惠园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认定标准、扶持正策和管理办法,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下发了切合我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前瞻性的措施。

我局认真谋划,多次深入到县区、幼儿园进行调研,问策基层;对十二个县(市、区)学前教育情况、普惠园现状和近各相关数据进行了分析,征求县区教育局意见。既参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措施保障,又借鉴其他市做法,注重结合我市实际,体现承德特色。我市《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底,实现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目标,确定普惠园认定管理办法、收费标准限定,下达了各县市区认定普惠园建设和认定任务,提高了奖补标准,加强分类评估、创新办园机制、完善督导问责制,全面提高普惠园办园质量。征求了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承德市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目标任务2021年底,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投入水平显著提高,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主要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收费标准限定、认定任务、普惠园奖补标准、提升普惠园办园质量等内容

    (一)认定及管理。各县(市、区)依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通知》([2019]19号),制定认定评估细则,组织进行评估认定,评估认定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

    )认定任务。2021年,全市新增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0所,全市普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

(三)奖补标准。双桥区普惠园奖标准从生均每年400提高到1000元,除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外,其他8县(市)1区普惠奖补标准从生均每年400元提高到800元。

(四)提升普惠园质量。通过开展分类评估,创新机制体制等提高普惠园办园质量。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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