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21-3029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1-08-20   15时54分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为有效解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短期用款量大和抵押物不足等问题,缓解龙头企业融资难、贷款贵,2016年,经省政府批准,在全省选择邯郸和承德2个市开展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试点。

按照省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试点方案要求,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试点实施方案》。2016年5月27日,农行承德银行作为合作银行与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成立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2016年6月15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并印发了《关于成立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91号)和《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6】92号),2019年9月12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并印发了《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84号),2020年4月6日,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发通知(承农产字【2020】3号)。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规模达到1007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出资3000万元(2016年2500万元、2019年5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2500万元,县市区合计出资4575万元(围场、丰宁、隆化、滦平、承德县、平泉、兴隆各500万元,宽城、营子、双滦各300万元,双桥125万元,高新区5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7月6日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动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从2016年8月到2020年12月31日,合作银行农行承德银行按照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5-8倍(不超过10倍)比例向全市101家县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流动性资金贷款256笔共137185万元(2016年28笔19580万元,2017年48笔27320万元,2018年62笔33020万元,2019年62笔31920万元,2020年56笔25335万元)。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尊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不超过30%。

二、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市级专项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我单位制定了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作实施案,明确了2020年度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任务、评价依据、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具体内容。

(二)组织实施

8月10日起,我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绩效评价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三)分析评价

根据我单位项目实施的结果,我单位进行了该项目的自评。

三、综合评价结论

(一)单位全部项目评价指标优良率

从2016年8月到2020年12月31日,合作银行农行承德银行按照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5-8倍(不超过10倍)比例向全市101家县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流动性资金贷款256笔总额137185万元。其中2016年28笔19580万元,2017年48笔27320万元,2018年62笔33020万元,2019年62笔31920万元,2020年56笔25335万元。贷款实际执行利率尊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不超过30%。

增信基金贷款业务开展以来,特别近两年,因疫情、市场、企业融资及自身发展等问题共形成不良贷款9笔,合计金额6060万元。其中,已代偿8笔,合计金额5210万元。8户不良贷款企业分别为:承德县2笔、1250万元。围场县3笔、2150万元,隆化县1笔、500万元,滦平县2笔、1310万元。已逾期诉讼未代偿1笔850万元。

(二)绩效工资目标

主要工作绩效:通过开展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监管、防控风险,确保增信基金持续发挥作用。每个县区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业务一旦出现不良率达到3%,或发生未按约定履行代偿责任以及其他违反双方协议约定行为的,将暂停办理该县区增信基金贷款业务。

数量指标设定:每年组织召开增信基金领导小组会议4-6次,完成贷款额度2-3亿元;扶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0-60家 ;

质量指标设定:与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对企业进行贷前考察,贷后管理工作,对贷款企业生产、经营、贷款状况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县(市、区 )增信基金贷款不良率不超过3%;

时效指标设定:企业从贷款申请到组织召开增信基金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发放各程序,保证企业及时获得增信基金贷款支持;

社会效益指标设定:获得无抵押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解决、社会、生态效益明显。

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使用增信基金贷款的企业、合作社获得无抵押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后满意度不低于95%。

(三)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8月至2020年末,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与农行承德分行合作开办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业务,支持对象为各级政府认定的县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几年来,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办法》《农业银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信贷业务管理办法》有关工作要求,经县(区)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办公室初审推荐,经农行调查审查合格后,经市增信基金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已累计支持全市10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无抵押无担保流动资金贷款137185万元。

增信基金贷款业务开展以来,特别近两年,因疫情、市场、企业融资及自身发展等问题共形成不良贷款9笔,合计金额6060万元。其中,已代偿8笔,合计金额5210万元。8户不良贷款企业分别为:承德县2笔、1250万元。围场县3笔、2150万元,隆化县1笔、500万元,滦平县2笔、1310万元。已逾期诉讼未代偿1笔850万元。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业务,在前期管理决策中比较完善。但近两年,因疫情、市场、企业融资及自身发展等问题共形成不良贷款9笔,市增信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管理办法》,为确保增信基金安全有效运转,始终盯紧不良贷款追缴和处置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追缴和处置措施。  

一是实地督导清收。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孙志广带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增信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艳飞、市农行副行长曹立及市政法委、市产业化办公室相关人员成立督导组,2021年于3月15日至19日,赴双桥区、承德县、滦平县、围场县、隆化县,按照“确保增信基金安全有效运转、最大限度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总体原则,采取听取各县区政府主要或分管领导增信基金贷款运行情况汇报,督导县(区)政府做出增信基金池代偿和不良贷款清缴承诺,约谈9家增信基金不良贷款企业负责人,印发不良贷款清缴督办函等措施,进行增信基金不良贷款清缴督导工作。督导组研究采取“一企一策”清缴办法,对各县区不良贷款清缴工作提出明确意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因疫情和市场影响造成欠贷的企业,在催收贷款同时,尽可能不采取限产停产措施;对隐匿资产、恶意欠贷企业,依法严厉打击,切实防止各用贷企业欠贷不还、相互攀比势头出现。

二是严格增信基金代偿审批。要求农行进一步规范了增信基金代偿审批流程,明确要求今后再形成不良,要立足自行清收,能收尽收。确实收不回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各县区支行发起,经所在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同意后,报市分行党委研究审议后,确有必要的,由市分行向市增信基金领导小组报告审批,经协商同意后,再进行代偿扣款。

三是开展全面排查。把工作做在日常,2021年3月,责成市农行成立专项工作组,由三农对公部门牵头,组织县区支行分组逐户对64户存量贷款客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入户核查,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形成白名单,分类施策、精准支持,核心是不盲目抽贷。对生产经营正常、市场前景好的企业,重点关注、重点支持。对生产经营尚可、资金暂时有困难的企业,特别是疫情疫情影响企业,积极利用农行展期、无还本续贷、风险重组等政策为企业排解困难(2020年以来,已为承德兴春和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县远通蔬菜经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办理贷款展期业务,金额合计6960万元。为河北长城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合计金额2590万元)。对发现存在重大经济、涉诉或主观逃避债务问题的企业,第一时间要向市政府增信基金领导小组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四是加大追缴力度。对形成不良的,要求由农行成立清收团队,主管行长带队,对所有不良贷款上门清收,市分行按季督导,并纳入对支行的综合绩效考核。目前,上述11笔不良贷款,所在支行均成立了清收团队,加大清收处置力度,均都已采取诉讼,等待执行。

五是严格贷后管理。要求市农行在做好常态化贷后管理基础上,增加贷款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频次,发现风险信号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例如,隆化益佳养殖有限公司就是支行贷后管理中发现企业经营异常,通过社会关系调查,发现企业为他人担保贷款逾期,为逃避债务,私自将存栏牛和资产进行了处理,农行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六是严格考核追责。为提高农行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市农行将增信基金不良贷款追偿工作以40%的高权重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市行主管部门和支行行长工资挂钩,按季考核兑现。同时,对不良贷款的相关调查、管理责任人存在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追责,情节严重的进行纪律处分。通过强化考核追责,提高农行对该项工作重视。

五、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相关管理资料和财务资料与指标体系的对比分析,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3.5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详见附表)。

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自试点以来,综合示范和产业助推作用日益显现:一是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具有受众面广、周期短、见效快、形式灵活、手续简便的优点,深受全市产业化龙头企业青睐,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二是增信基金是全市实施“扶龙行动”的重要举措,切实解决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缺乏担保抵押条件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三是有效扩大了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受益面,探索出支农资金发挥作用的一种有效模式,由过去农业产业化资金以补贴、贴息、奖励等形式的一次性支持向持续发挥作用转变。四是有效推动了全市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申报龙头企业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五是大部分龙头企业属劳动密集型,通过信贷支持使企业稳步运转,吸纳了周边大量的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其中,实现就近就业和增加收入,在助力产业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通过本次绩效自评工作,我们也发现了承德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仍然存在增信基金放大倍数低、贷款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参与农业经营主体面窄、受益龙头企业偏少等问题。

 

 

          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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