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3/2021-29089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陈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自《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之后,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六稳”“六保”和疫情防控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围绕政策、政务、市场、诚信、法治等五个方面,全面优化提升政策落地、政务服务、市场规范、诚信践诺、法治公正等方面的效能和水平,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着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全省2019年度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在全省排名第6位(设区市排名第5位),较2018年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工作成绩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针对您提出的建设性的意见,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一、推动政策落地,规范政策环境。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分别从政府层面、社会层面和市场主体层面,充分利用各种学习会议、媒体窗口、包联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精准推送助企惠企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二是助企纾困解难。分别从推进领导包联、强化政策落地、深化助企服务、优化沟通机制等方面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承德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在此基础上2020年又出台了《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细化了营商环境8个方面24条措施,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三是初步形成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依据《河北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冀发改体改[2019]1814号),市发改牵头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对省实施办法进行了认真深入研究,在转发省实施办法的同时,在工作原则、涉及范畴、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在推动工作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科学统筹、聚焦重点、政企对接、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了企业在经济活动主体作用,初步形成了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去年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家座谈会,由市委周书记亲自主持,有关市级领导参加,14家参会企业发言、反映诉求,市直相关门分析形势,政府与企业家共商提振复苏对策,给企业家吃了“定心丸”,增加了企业复工达产信心。目前,正在此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府机关人员参加民营经济活动应出台具体办法。
二、提升政务效能,完善服务机制。一是创新涉企服务机制。组建专职队伍,统筹推进政府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施“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承担“吹哨”职责,享有对政务服务职能部门的召集权、督办权、评价权、考核权;“部门”负责按照“吹哨”要求,承担“报到”职责,汇聚政府部门合力,及时为企业发展纾难解困。灵活开展“政企交流”“银企合作”“校企走访”系列活动,召开多层次座谈会,多渠道接受企业咨询和问题困难反馈。在全市“四上企业”及重点企业设立7893家政府工作服务站,派出1520名政府工作代表长驻企业服务,覆盖率100%,今年以来累计解决问题1627件。二是深入搭建合作平台。截至目前,我市已与北京企业家联合会、英中贸易协会、中国法国工商会、中国欧盟商会、北京广东商会、北京福建商会、北京通州区企业家联合会等建立了联系,借助其平台优势,推进我市招商选资工作,下一步将持续深入搭建合作平台,(一)搭建政府间合作平台。以发改、投促、商务、国资、贸促、外办等机构为切入点,搭建国内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政府机构间合作平台,确保区域间政府的政策信息沟通顺畅到位,开放投资差异互补。(二)搭建企业间合作平台。发挥贸促、工商联、统战部、外办等机构海内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与海外重点侨商、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和华侨社团、境外商贸组织的联络联谊活动,为企业建立对外合作交流平台。(三)搭建社会团体、协会、商会合作平台。与国家各部委行业协会、战略研究机构、外国商协会、工商社团等社会团体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经济交流平台,实现资源整合、互动交流。同时充分利用北京、天津和深圳承德商会的资源,及时与新成立的异地承德商会对接,通过异地承德企业家宣传承德、推介项目。三是与市工商联密切合作,发挥商协会作用。我们将2021年确立为“招商选资和商协会改革发展建设年”,树立“抓协会就是抓招商,抓招商就是促崛起”的理念,营造“重商、亲商、爱商”的浓厚氛围,围绕全市六大主导产业和县域“1+2”特色产业大力引进项目,推动承德市招商选资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一是常态化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持续开展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五减”专项行动,实行“十必减”,共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8个,合计减少审批环节442个,减少申请材料850个,全局行政许可事项平均办结时限由2017年的20.5个工作日减少至5.6个工作日,减少72.7%,34%的事项现场办结、立等可取,97%的事项只需到一个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就能实现“办事一次成”。同时,积极与浙江省衢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浙江商学院进行沟通,充分借鉴外地营商环境评估经验,制发《关于开展“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承德办事一次成”改革中期效果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研究起草评估工作招标文件,稳步推进评估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创新服务机制,全面实施“六全”服务,大力推行服务全进入、窗口全功能、流程全优化、首办全负责、代办全覆盖、邮寄全免费,为办事百姓提供最贴心、最周到的政务服务。同时,创新实施“六办”审批服务,实行紧急事项“即时办”,一般事项“网上办”,特殊事项“容缺办”,到期证照“延期办”,实地勘验“远程办”,现场受理“全代办”,确保疫情期间政务服务效率不减、标准不降。
四、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环境。一是完善市场监管行为。(一)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打击不正当竞争,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二)推进监管创新,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机制的全面落实。同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精准执法。二是健全信用体系。(一)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交换、共享和应用;(二)建立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责任体系;(三)完善现行信用目录,制定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推动信用信息核查应用,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四)健全完善各领域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运行,全力打造诚信社会,构建社会诚信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公开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社会良好信用养成。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落实落细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部署,创新机制、提高效能、优化服务,努力打造全省最佳、全国领先的政务服务大厅,当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一是更大力度深化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稳妥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工作;开展告知承诺制改革,打造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信息监管的新型审批服务模式;开展“同城通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开展全链条“一件事跑一次”改革,推动企业群众眼中的一件事“一次成”。二是更高标准规范运行。将今年作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编制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大厅进驻事项、取消下放事项“三个清单”,加强业务运行、大厅运转、日常管理等方面标准化建设,争创省级标准化建设示范试点单位,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承德模式”。三是更广覆盖“一网通办”。以需求为导向,完善提升“智慧政务”平台功能,畅通线上申请、审批、监督路径,提高网上办事比例;完善提升“满意承德”平台功能,融合政务服务、医疗就诊、旅游服务“一码通”,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加强电子证照库建设,实行电子印章备案管理,力争年内行政审批领域电子印章使用率达到6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四是以更实举措优化服务。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等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奖惩机制,深化信用修复工作,为全市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信用保障。发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服务职能,推动驻企政府服务工作站和服务代表扩面升级加力,力促企业健康发展。
总之,我们将结合“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相关工作安排持续推进相关建议意见,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更大改善,助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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