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4/2021-30898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开展行政中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相关事宜的通知
驻行政中心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根据《承德市“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安排,为切实加强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全力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办公环境,我局拟于近期全面开展行政中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坚持驻行政中心单位全覆盖原则,对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分工、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知识培训等工作进行排查检查。
(一)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二)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管理员;消防公示栏是否及时更新信息。
(三)本单位所属的办公区域用电线路是否安全;仓储档案是否按规定存放摆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设备是否按要求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报备且按要求严格管理
(四)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电暖气、“小太阳”取暖器、电磁炉等);是否有擅自拉接临时电线现象。
(五)每日下班是否做到“三关一锁”(三关:关闭门窗、关闭照明、关闭电源;一锁:锁好门)。
二、工作步骤
本次“大排查、大检查”活动于2021年6月7日开始,2021年6月30日结束。
(一)单位自查阶段(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8日)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自查工作结束后填写《承德市行政中心安全管理自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6月18日17:00前报送至西楼115室,联系人:姜南,电话:2057927;13785399450。
(二)抽查检查阶段(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6月25日)
由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对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检查情况进行登记。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6月30日)
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撰写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活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上报本单位自查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各单位要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做到安全隐患全部清零,确保行政中心安全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和谐的办公环境。
附件:《承德市行政中心安全管理自查记录》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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