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增强安全度汛工作的技术保障,承德县应急局四项措施,全力保障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运行。
强化制度约束,全力保障系统运行畅通。一是要求重大危险源企业不得擅自关闭监控设备,确保全县各级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二是要求各级监控室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随时浏览各企业上传的监控图像和数据,要保证上传监控信号精确、图象清晰、位置准确,发现无监控数据、无图像、系统报警等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三是要求各企业监控室工作人员要确保24小时在岗,每天定时检查各监控点前端在线状况,并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对未上线的监控监测设备前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说明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县应急局监控中心。
安排专业运维人员,时时监测系统运行。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的监测力度,安排专业运维人员定期对县级平台软件和硬件的管理和维护,同时要求企业要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维护,汛期要加大检查检测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监控系统运行出现故障后,要立即组织进行处理。一般故障要在24小时内排除,疑难故障要逐级上报故障,立即排查故障原因,限时排出故障,故障排除前,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加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系统操作程序。督促企业对监控室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值班人员熟悉设备操作程序,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监控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爱护和保养设备。做好各类软件、技术资料和监控数据的保存工作。
加强安全隐患和预警处置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浏览各企业上传监控信号时,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和系统出现预警信息,在通知有关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和处置预警的同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科室(股室)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企业整改到位。企业隐患消除或系统预警处置完成后,要及时反馈报告整改情况。各企业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对监控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系统预警,要立即向企业有关人员和企业领导报告,及时消除隐患、处置系统预警,并做好记录;企业在停产、停工期间不得停止向监控设备供电,确保监控设备运行正常。(姜恩茂、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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