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21-2726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审批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适用范围: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依据文号:(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九条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除依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外,应当报请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批准后,应当事先发布航行通告。2.法律法规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与省政府第二批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27号,二、27条:“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作业许可”下放“渔港所在地市和县级主管部门”
四、实施部门及机构:承德市农业农村局 河北省承德渔港监督处
五、办理地址及时间:承德市开发东区大石庙镇承德市农业农村局院内3号楼224室
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六、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七、申请条件:需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或者进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单位或者个人。
八、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原件1份,纸质)
2、主管机关对该项目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纸质)
3、与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水域环境污染有关的技术资料、施工作业图纸及说明(原件1份,纸质)
4、施工方案、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原件1份,纸质)
5、与施工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原件1份,纸质)
6、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原件1份,纸质)
7、参加施工的船舶的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原件1份,纸质)
九、办理方式
当面提交
十、办理流程及描述
十一、特别程序及标准: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结果送达:当面或邮寄
十四、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承德市开发东区大石庙镇承德市农业农村局院内3号楼224室
(二)电话咨询:0314-2536261
(三)网上咨询:nyncj.chengde.gov.cn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0314-2536261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536039
(三)网上监督投诉:nyncj.chengd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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