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1-2789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 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销
二、办理单位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申请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2.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书(下载后填写,签字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版上传)3.注销电子证书。
四、实施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冀建法[2010]94号)
五、责任事项依据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第二十七条 :"安管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冀建法[2010]94号)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发证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的。(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的。(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的。(四)发现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五)依法可以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销申请信息(系统内填报)
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十、结果送达
注销电子证
十一、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承德市双桥区流水沟路1号,承德市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综合室
(二)电话咨询:0314-2109908
(三)网上咨询:cdajz@163.com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承德市双桥区流水沟路1号,承德市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074350
(三)网上监督投诉:cda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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