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1-27890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项目名称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
二、办理单位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申请条件
企业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实施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28号令)
五、责任事项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住建部第128号令)第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六、申请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已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结时限
即办
九、办理流程
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上报省住建厅。
十、结果送达
当面
十一、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承德市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承德市双桥区流水沟路1号)
(二)电话咨询:0314-2109908
(三)网上咨询:cdajz@163.com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承德市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承德市双桥区流水沟路1号)
(二)电话监督投诉:0314-2074350
(三)网上监督投诉:cdaj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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