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7/2021-2790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件编号: 承市建发〔2021〕19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桥区、高新区质安办:
按照市大气办《承德市2021年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承德市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原承市建发[2021]19号文件作废,以此文为准)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承德市2021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放,按照市大气办《承德市2021年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好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管控水平,确保全市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全市县城及城市规划用地范围内已取得施工许可或已介入安全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达到“六个百分百”,具备条件的项目扬尘视频在线监控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1.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对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监督人员以及防尘措施、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
2.施工现场周边按规定设置连续硬质围挡,实施全封闭管理。
3.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清洁。
4.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自动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清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5.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对不具备使用预拌砂浆条件的地区,现场搅拌砂浆必须搭设封闭式搅拌机棚。
6.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或遮盖等防尘措施。在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合理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当采取表面压实、遮盖等防尘措施,堆放超过8小时不扰动的裸土应当进行遮盖。遮盖水泥、灰土、砂石、建筑土方等粉状、粒状物料和裸露地面等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
7.落实洒水清扫及建筑垃圾、物料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喷淋喷雾等洒水设备。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建筑物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运送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和焚烧垃圾。建筑垃圾等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用遮盖等防尘措施。
8.建筑主体应当使用密目网进行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9.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实现与辖区住建主管部门联网,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新建项目开工前应安装完毕。
10.装饰装修施工中,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粉末状材料应当密封存放;机械剔凿作业时应当采取封闭、遮盖、喷水等防尘措施。
11.市政工程实施路面挖掘、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并应采取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方式施工。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应采取表面压实、苫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或绿化。
12.施工企业应使用经过环保部门检测的已编码非道路移动机械,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未进行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入禁用区工地作业。
13.严格渣土车辆管控,严禁未封闭、未冲洗的渣土车辆驶出工地,确保不带泥上路。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监管、社会监督”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细化举措,层层传导压力,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大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对扬尘防治法律法规的宣贯,在工作中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组织优秀施工现场进行观摩,充分运用媒体公布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扬尘污染防治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明确重点任务目标,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落实攻坚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2020年秋冬季和2021年春季扬尘防治存在问题较多的区、县,要认真查找问题弥补不足,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调度和责任落实,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重点管控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体系是否建立,扬尘防治标准和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全面落实好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要求。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出现建筑施工扬尘防治问题较多的县区,市住建局将约谈县区住建局主要领导,并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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