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赵可会,通讯员高杨)日前,记者获悉,自12月16日起至2022年3月1日,我市开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营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整治非法揽客进京、回承等行为,依法打击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团伙,集中整顿一批违法违规营运企业;集中清理互联网平台传播非法营运信息,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
据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载客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者,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依法给予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配合、逃避、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相关报告、检测证明等文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坚决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我市严禁相关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利用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以及在网站、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平台等发布顺风车、网约车、车找人等各类载客信息。执法部门提醒市民,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载客的“黑车”,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并提供非法营运线索及证据,投诉举报电话:216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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