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17/2021-3023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目 录
1、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23-6号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2、《23-6号问题销号情况报告》(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各一份)
3、《23-6号问题验收登记表》(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各一份)
4、《23-6号问题销号确认表》(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各一份)
5、23-6号问题验收销号公示材料
6、23-6号问题验收销号佐证材料(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各一套)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德市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23—6号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
报告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承担的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3—6号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验收、公示和销号。现将整改资料上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扬尘污染问题仍多发。工程施工扬尘监管不到位。丰宁县11个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头损坏,PM10在线监测平台上31个点位不显示数据;兴隆县60个监控摄像头尚未接入监控平台;双滦区31个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均未联网。双滦区皇家珠宝城等6个建筑工地,丰宁县云龙大世界等3个建筑工地,兴隆县雅韵江南等3个建筑工地,隆化县阳光新城和围场县生态板材产业园等项目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未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存在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我局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施工日常监管常态化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规定,确保治理实效长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提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水平,县城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在线视频监控全覆盖要求。二是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对施工现场责任人、防尘措施、监督机构责任人等内容进行公示。三是做好土方扬尘控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场区硬化、洒水保洁、细颗粒物料覆盖、裸露土方覆盖、土方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四是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作用,确保应联尽联,督促施工企业保持现场监控正常运行,安排专人对监控进行巡查,发现扬尘违法问题,立即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并通知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五是做好建筑垃圾的存放和处置,场内设置专门垃圾集中存放点,采取密闭或苫盖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六是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冲洗责任,车辆冲洗干净、完全封闭后方可驶出工地,确保出入现场车辆冲洗和密闭。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3—6号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我局已督促各县(市、区)求进行验收、公示和销号。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组卷验收。
三、整改工作成效
我局将持续加强工作调度,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督导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档升级。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
附件3
承德市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23—6号问题)验收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年11月28日
整改问题 | 扬尘污染问题仍多发。工程施工扬尘监管不到位。丰宁县11个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头损坏,PM10在线监测平台上31个点位不显示数据;兴隆县60个监控摄像头尚未接入监控平台;双滦区31个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设施均未联网。双滦区皇家珠宝城等6个建筑工地,丰宁县云龙大世界等3个建筑工地,兴隆县雅韵江南等3个建筑工地,隆化县阳光新城和围场县生态板材产业园等项目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未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存在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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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
验收情况 | 此项问题已督办各县(市、区)住建局进行现场核查,已全部整改完成。 |
结 论 |
此项问题整改完成,通过验收 |
项目责任人签字 | 附此表后 |
验收组负责人签字 |
附件4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23-6问题)销号确认表
填报单位(盖章):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1年11月28日
整改问题 |
扬尘污染问题仍多发。 | ||
整改目标 | 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大对在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力度。 | ||
整改措施 | 一是持续提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水平,县城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在线视频监控全覆盖要求。二是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对施工现场责任人、防尘措施、监督机构责任人等内容进行公示。三是做好土方扬尘控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场区硬化、洒水保洁、细颗粒物料覆盖、裸露土方覆盖、土方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四是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作用,确保应联尽联,督促施工企业保持现场监控正常运行,安排专人对监控进行巡查,发现扬尘违法问题,立即通知企业进行整改,并通知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五是做好建筑垃圾的存放和处置,场内设置专门垃圾集中存放点,采取密闭或苫盖等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六是督促企业落实车辆冲洗责任,车辆冲洗干净、完全封闭后方可驶出工地,确保出入现场车辆冲洗和密闭。 |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整改目标 | ||
整改结论 | 完成整改 | ||
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 | 附此表后 | 牵头(督导)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签字) | |
市政府主管领导(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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