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2/2021-3001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付庆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我市收到您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市2018年印发了《承德市城中村改造三年(2018-2020)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我市2018-2020年改造城中村项目43个:2018年23个,2019年15个,2020年5个。目前,43个项目已全部启动,其中已开工42个,另1个正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计划今年年底前开工。
“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26个,其中2021年计划启动12个,目前,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全部启动。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一是规范项目运作。坚持政府主导原则。督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房屋征收、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规范改造方案、土地征收、市政配套建设、安置房建设等工作。二是科学制定征收补偿政策。督导各县(市、区)坚持“一村一策”原则,广泛征求村民意愿,依法合规制定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三是依法为村民提供社会保障。督导各县(市、区)同步推进村民委员会依法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法保护城中村居民各项权益创造条件。
(二)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我市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纳入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以便享受项目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金融支持、债券支持、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
(三)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我市政府行政审批部门已将城中村改造涉及的项目核准、规划、用地、建设等审批手续设立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前期推进速度,确保安置房项目早开工。
(四)强化督导考核。市安居办按照月通报、季调度、年终考核的要求,对相关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全市通报。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县区通过提示函、督办函、专题调度等方式进行督导。
三、下一步工作
(一)整合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取消原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级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总体协调督导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督导推进工作。二是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市政府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总体协调督导推进,县(市、区)政府是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工作。三是出台年度工作要点。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组织、年度目标、主要工作、时间节点、工作措施进行量化细化。
(二)加强督导调度、推进项目进度。坚持目标导向,对相关县(市、区)未开工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已启动的项目尽早开工。
(三)积极谋划项目、多方筹集资金。我市将根据本地城市总体规划和改造工作的要求,将计划改造并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列入省棚改计划,积极申请中央和省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棚改专项债券资金,并按规定多渠道筹集地方资金。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对接沟通,创新金融模式,研究探索利用国有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中村改造,破解征收资金难题。做到改造一片提升一片,力争使具备条件的项目尽早启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学习研究,并在以后的工作不断改进提升。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领导签发:刘宏伟
联系人及电话:于洪波 0314-2051358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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