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1-3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527号提案的答复
2021-11-29   15时44分 浏览次数:

付庆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摸清底数,科学规划,推动全市停车设施建设。

为尽快解决我市停车难问题,我市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城管、自规、审批、公安、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解决停车难领导小组,并责成城管局为行业牵头部门,对我市各县(市、区)机动车保有量和停车泊位数量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经调查我市中心城区小汽车保有量为12万辆,停车泊位为5.087万个,其他各县(市、区)小汽车保有量总和为44万辆,停车泊位为8.1万个,普遍存在老旧小区、高度集中区建筑物配建泊位缺口大、公共停车场配建少的现象。针对上述情况,为使我市停车设施建设更加科学、更具前瞻性、布局更加合理,启动了期限至2030年的《承德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督导各县(市、区)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以“偿还旧帐、不欠新帐”为原则,根据城市停车设施现状和未来城市发展要求,以停车供需现状、城市停车发展战略、停车需求规模、社会停车场布局、路内停车场引导、建筑物配建标准、停车管理机制、近期实施计划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编制专项规划。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宽城县、滦平县、平泉市、隆化县已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他5个县区的编制工作也正在进行。

二、高度重视,制定计划,将停车设施建设列入民心工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停车难问题,通过人大代表票决方式,将今年新建10个公共停车场,增加3500个停车泊位的任务列入2021年承德市民心工程——中心城区治堵工程之中。2020年,出台《承德市城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办法》,建立了停车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优化了停车设施审批程序,简化了行政审批事项。为有效解决投资难问题,明确由市国控集团作为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主体。同时,对各县(市、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要求作为省级试点县(市)的宽城县、平泉市必须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因地制宜,探索共享,从源头上解决停车难问题

为探索解决居住区停车难问题,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居住区建筑区划内居民共有土地和居住区建筑区划外临街商业前功能性土地进行划分,以停车泊位收益均分、业主抵顶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配备免费车位等方式建设共享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治理城市临街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并通过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承德市中心城区居住区共享停车场(设施)实施办法》。

三、突出重点,强力推进,超额完成我市停车设施建设任务。

我市围绕停车矛盾突出的景区、商业集中区、公共服务场所、居民小区下大力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一是深度挖掘景区周边可利用地块,配建景区停车泊位。新建了碧峰门停车场、承德市博物馆停车场、普陀宗乘之庙西侧停车场,避暑山庄第二停车场,扩建增容了德汇门、迎水坝公园停车场 ,共新增停车泊位524个。为解决旅游高峰停车难问题,对安远庙、普乐寺附近征而未用土地施划临时停车泊位800个,选定1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1001个停车泊位向游客免费开放。二是在商业集中区建设停车设施。建设了宽广时代购物广场停车场、富华商贸购物中心停车场、中诚左岸林荫停车场、天宝假日酒店地下停车场、扩容金龙购物广场停车场等6个地面停车场,共增加停车泊位445个。规划建设了太平桥立体车库、中兴路中心广场立体车库、第一百货公司立体车库等3个立体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121个。三是围绕便民惠民建设停车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奥体中心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380个;建设市中心医院立体停车设施,增加停车泊位35个;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立体车库,增加停车泊位26个。四是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建设停车设施。建设了东园林富顺城小区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150个;扩容了世纪中路小区停车场,扩容后停车泊位达到154个。2020年市中心城区共增加停车泊位11335个,其中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8779个,公共停车泊位1785个(建筑物配建230个),道路停车泊位1001个,超额完成了省市建设任务。另外,2020年各县(市、区)共新增停车泊位7650个,其中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2493个,公共停车泊位2399个,路内停车泊位2758个,省定试点县(市)的宽城县新增停车泊位458个,平泉市新增停车泊位780个,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今年,我市将按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计划,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停车场日常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智能停车场改造,并督导各县(市、区)停车场建设,进一步做好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1419

 

 

 

领导签发:刘宏伟

联系人及电话:于洪波   0314-2051358

抄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