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21-2993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2021-11-29   11时36分 浏览次数:

对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于成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张承高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国道112线和省道半虎线丰宁段建设的紧急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高速方面:张承高速是河北高速公路网“五纵、六横、七条线”布局规划中“线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首都环线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还是张家口市与承德市联系的便捷高速公路通道。为提高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及张承高速资源利用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我局积极争取省交通厅、河北省高速集团、河北交投集团等单位,充分利用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共同印发的《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政策,结合我市公路网结构及运行特点等因素,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我市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方案。下一步积极与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高速集团、河北省交投集团等单位沟通汇报,争取我市作为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优先实施。

二、国道112线和省道244线方面: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化解高速公路债务风险实施办法的通知》(〔2018〕51号)规定,“严控互通和连接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互通出口和连接线应体现集散功能,就近连通国省干线或城市主干道等道路,在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批复(核准)后严控新增相关建设项目。市、县政府确有新增需求的,应自行解决新增建设、管理费用,并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省交通运输厅应会同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财力状况、供地条件等因素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报省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后方可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下一步,待丰宁县政府提出新增千松坝出口申请并经省政府同意后,我局根据《关于防范化解高速公路债务风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上报审批工作。

同时,为缓解局部路段交通压力,我局已在开展国道G112线上的两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道G112线丰宁千松梁至五道营段32公里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已列入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并已纳入《全省县域间公路网状交通布局实施方案》。拟在“十四五”期完成改建。我局根据前期进度,结合丰宁县政府土地、资金等要素落实情况,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二)国道G112线丰宁县城至南关段12公里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已列市“十四五”规划,争列部、省“十四五”规划,正在进行工可报批工作。下一步结合丰宁县政府土地、资金等要素落实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实施安排。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交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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