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4/2021-309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1-11-02   11时09分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党政机关

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整改工作的

  知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

按照2021年度市委督察检查考核工作计划安排,2021年7月5日至9月12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联合检查组,利用近两个月时间,对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进行联合检查。通过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健全机制,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务必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现就做

2021年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办公用房方面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职能不理顺、职责不明晰。各县(市、区)办公用房管理部门都是事业单位,落实办公用房管理事宜存在一定的困难。

2.权属登记工作进展缓慢。因职能不理顺、职责不明晰,权属登记主体没有明确,致使除隆化县外,其他县(市、区)权属登记仅完成基本摸底工作,后续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3.日常业务沟通不到位、不及时,培训学习不系统、不连贯。在检查中,有部分县级办公用房管理部门反映,在推进工作时,因为各单位、各乡镇负责办公用房的人员经常变化,存在日常业务沟通不到位、不及时,培训学习不系统、不连贯的问题,造成在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过程中存在无法按时、高质量完成的现象。

4.“一单位一档”台账建设不规范。有大部分县(市、区)办公用房管理部门仅有一个总表、概况,没有分单位、分乡镇设置“一单位一档”的详细台账式系统管理。

5.大中修项目管理制度没有建立,监管不到位。各县(市、区)还未建立完善的大中修项目管理制度,部分地方的审批权在本级发改和财政部门。

6.出租出借手续不完善、闲置房屋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个别县区出租出借审批程序不完善,各单位出租出借房屋没有完整的审批手续;部分闲置房屋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存在长期闲置的现象。

7.个别部门存在办公用房超标使用情况。由于2021年3月19日国家和省在面积核定、领导干部办公室超标整改问题、办公用房配置方式、闲置房屋的处置利用方面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造成个别部门和乡镇存在办公用房超标使用问题。

(二)公务用车方面

1.公务用车离线率高问题有待解决。由于部分单位存在公务用车车载设备年久损坏或人为损坏现象,及公务用车平台软件系统升级不及时等缘故,导致离线率居高不下,经统计全市离线率平均高达25%以上。

2.公务用车标识不规范。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务用车新旧标识同时存在现象严重,部分单位新标识没有张贴。

3.公务用车平台派车有待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网上派车制度落实不扎实,存在延迟派车、事后补派、车辆出入库时间与车辆运行轨迹不符等问题,从而导致“有车无轨迹”和“有轨迹无车”等大量违规记录产生。没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使用管理制度,存在未实行网上派车而是填写纸质派车单问题,从而导致没有打印体的网上派车单存档的情况发生。

4.单车油耗公示制度未制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单车油耗等公务用车信息需要定期予以公示,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透明度,有效实施监管。但在此项工作中,公示制度执行涣散无力,甚至有些单位未制定公示制度。

5.“一车一档”档案设置不完整。保留公务用车“一车一档”制度执行落实不够,没有完全实现“一车一档”,存在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未达到省车改办明确的“一车一档”管理要求。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等手续不齐全,统一归档资料不完整,疏于管理。

6.司勤人员未按相关要求管理使用。按照要求,公务用车司勤人员需按劳务派遣程序雇用,不得借调使用,而实际上借调使用现象仍然存在,从而影响公务用车相关人员车补费用等其他工作的管理。

7.公车租赁工作管理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有部分单位在管理公务用车租赁工作中,政策掌握不深、不透、不细,未严格遵照公车租赁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存在不规范、不严谨现象。

二、整改建议

(一)办公用房方面

    1.针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职能未理顺、职责不明晰问题。办公用房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的县(市、区),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落实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部门的机构职责设置,解决部分办公用房管理部门机构规格低、人员编制少等问题。

2.针对业务人员经常变动,造成工作不连贯的问题。各县(市、区)加强纵向、横向业务工作交流和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

3.针对办公用房权属登记问题。各县(市、区)尽快确定权属登记主体,力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建议分步完成:一是两证齐全符合变更条件的房产,尽快登记到确定的权属登记主体名下;二是存在问题的房产,由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4.针对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完善大中修审批程序、房屋出租出借手续,建立“一单位一档”的详细版台账和闲置办公用房台账,确保规范管理。

5.针对办公用房超标使用问题。各县(市、区)将国家和省的要求传达到位、理解到位、整改到位;各县(市、区)管理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二)公务用车方面

1.针对公车车载设备损坏问题。相关管理部门对损坏设备实时进行统一更换为4G,不定期检查,升级网络,提升通信技术标准,降低管理难度。

2.对于公车标识和派车程序问题。各责任单位限时进行整改,按要求启用规范统一新标识,擦除旧标识,启动规范网上派车用车程序,各县(市、区)车改办不定期进行跟进督查。

3.关于单车油耗公示和一车一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关单位重新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定,不折不扣遵守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完善公示和建档工作,切实实现定期公示和有序及时归档,保障工作的高质高效、公开透明。

4.有关司勤人员和公车租赁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和领会,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存在问题逐步解决和规范管理。

三、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责成职能部门、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

(二)强化督查。从近年来全国查处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节能减排三项工作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已将此三项工作纳入省委督查考核范围,每年都会派专门检查组督导各地市工作情况。下一步,市联合检查组将采取电话询问、不定期抽查、下督办函等方式,对县(市、区)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办,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重点蹲点督导,以确保我市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工作在国家、省检查中不出现任何问题。

(三)确保时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整改工作要立行立改、快速整改,务必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整改方案》上报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形成《整改报告》经本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逾期未上报和在抽查中发现未整改到位的,将上报市委、市政府依规依纪追责。

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联系人:马  祥

联系电话:2050264    13833427150                       

办公用房管理部门联系人:初文静

联系电话:2055072    13785383288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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