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21-303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21〕106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应对人口结构变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的通知
2021-11-02   15时01分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的若干意见》(冀办〔202122号)精神,积极应对我市人口结构变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我市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把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议事日程,落实部门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研究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工作落实,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责任部门。各县(市、区)要切实落实主


体责任,加大各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分解任务按时完成。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市县之间、部门之间沟通,确保衔接顺畅、信息共享,形成全市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考核。各牵头部门综合运用现场督导、督查督办、定期通报、明察暗访、座谈调研等方式,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启动通报、约谈等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附件:承德市应对人口结构变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1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应对人口结构变化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着力扩大出生人口规模,增加未来劳动力储备

1.完善生育政策。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清理废止与三孩政策实施相违背的限制政策措施。加强优生优育服务,普遍实施孕妇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项目,有效减少出生缺陷。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制度。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保障工作。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                               设供需平衡、布局合理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引入基因检测技术,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提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能力。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将机构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予以保障,用水、用地、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待遇。鼓励各地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扶持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幼儿园积极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3个。

市卫生健康委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着力提升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遏制不合理收费。优化义务教育结构,加大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力争到2022年底,将全市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数占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提高到95%。扎实做好“三点半”小学课后服务,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打好政策组合拳,切实减缓劳动年龄人口外流

4.完善就业创业支撑体系。坚持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导向,用好“三件大事”重大机遇,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与京津及周边地区人口双向有序流动。优先实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重大投资、重大项目,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高端高新产业、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进一步拓展劳动力就业空间。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业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搭建平台。全面清理户籍、性别等各类不合理就业创业限制性障碍。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到2025年,提供创业服务30万人次,发放创业贷款4亿元,累计新增城镇就业21.5万人以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制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推动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规范丰富居民投资产品,依法打击“套路贷”、“高利转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化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拓宽城乡居民经营性、财产性收入渠道。强化工资支付保障,依法保障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和社会地位,营造弘扬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人口城乡结构

6.扩大市内人才培养规模。完善普通高中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积极扩大高中学位供给。到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4%。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抓住北京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疏解机遇,积极承接和合理增设高等学校,提升市内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和水平。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健全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科学确定和合理提高领军型、技能型人才薪酬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协议工资制或年薪制,落实技术入股、股权激励等有关税收政策。鼓励支持市内高校毕业生和市外高校承德籍毕业生留承返承就业创业。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承就业创业。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8.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挥小城镇、特色小镇人口集聚作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城镇稳定居住就业人口、技术工人、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加快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不得将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市公安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加强公共服务保障。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对人口集聚吸纳的支撑作用。深入开展健康承德行动,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服务,构建优质高效、布局均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全民健身场地。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社会保障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配套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政策,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建立稳定劳动关系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城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覆盖范围。完善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以居住证为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财政保障范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11.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和互助性养老,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加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建设,构建城市地区“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开展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广家庭照护床位等养老服务新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养老服务。实施智慧老龄化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鼓励研发智能化适老产品,培育智慧养老新业态。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试点城市建设。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不断增强老年人消费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

12.鼓励医养结合的养老设施建设。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利用富余或闲置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将医疗资源配置作为养老机构新建和改扩建的基本标准,鼓励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并开通绿色通道;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到2021年底,全市每个县(市、区)都要建设一所康复医疗中心。

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促进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鼓励健康老年人自主就业创业,或在教育下一代、参与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健全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网络,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在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中,对公共基础设施进行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加快建设一批老年友好型社区。积极推进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先便利服务。支持老年人参与感兴趣的闲暇娱乐活动,鼓励文化娱乐产业提供适合老年人的服务。

市卫生健康委

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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