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6/2021-2923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高新区分局关于公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楼(调整)的通知
2021-11-11   17时23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关于公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楼(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广大市民:

高新区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改扩建项目规划方案于201610月经市规委会主任委员议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中规划一栋4层(局部1层)的音乐与舞蹈学院,规划总建筑面积6587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建筑外立面主要为深红色面砖和银灰色真石漆。

后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实际使用需求,需对部分建筑功能进行局部调整,建设单位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申请对音乐与舞蹈学院楼进行调整:一是建筑层数由4层(局部1层)调整为3层(局部1、24层);二是建筑外轮廓进行局部调整;三是建筑外立面调整为深红色面砖和白色、深灰色陶板;四是建筑面积由6587平方米调整为6992.9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面积)。具体内容详见总平面图、效果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规划方案(调整)主要内容向社会公示。欢迎规划项目用地周边各单位、住户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该方案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内,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等资料到高新区分局查询相关情况,采用书面形式提交意见书或者听证(座谈)申请书(如需要求听证、座谈等)。在公示期内未进行申述或听证(座谈)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公示地点:方案图纸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规划展览馆、高新区规划公示栏、高新区管委会网站,此通知同时在项目用地周边适当位置张贴。

2、公示时间:2021年1111日—2021年1120日共十日。

3、公示内容:原方案与调整方案的平面图、效果图。

4、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或建议可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联系电话:2121161。(地址:承德科技大厦1602室)

 

                            2021年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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