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7月1日起,承德市跟进落实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目前正在执行国家组织第一批(续约)、第二批(续约)、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药品、河北省城乡居民门诊“两病”(续约)药品、“三明联盟”药品、京津冀“3+N”联盟药品、京津冀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京津冀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河北省组织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和静脉留置针医用耗材等12批次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共计8批次242种药品651个品规,每批次平均降价幅度均在50%以上,单品种最大降幅达到98.7%,4类医用耗材269个产品,每批次平均降价幅度均在60%以上,单品种最大降幅达到96%。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公立医疗机构为执行主体,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探索完善集采政策,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促进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患者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引导医疗机构规范使用,推动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让群众看病就医越来越实惠。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